一次,同事在为客户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一张假币欲进行收缴,客户不仅不予配合还出言不逊,同事虽饱受委屈却没有放弃,和主管一起耐心地跟客户做解释,最终完成了收缴工作。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假币,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对假币应当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收缴假币的金融机构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收缴的假币,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我所在的网点每隔几日便会发现假币,收缴过程有时很顺利(指客户比较配合时)有时会很困难,遇到客户强烈抵触甚至恼羞成怒时我们首先是耐心解释相关政策,然后告诉客户几种简单识别假币的方法以及假币在社会上流通的危害。这样一来,客户基本上都能配合办理收缴手续。
假币管理只是“双基”管理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假币收缴也只是其中的一个细节,做好这个细节需要我们不只是简单地坚持原则,服务也要到位。注重细节,是强化“双基”管理的重要环节。“细节决定成败”,只有客户满意度提升,才会选择他认可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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