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阅读,读到一篇做好自己的文章,联想到我们工作中的“双基”,觉得有一定道理。其实,“双基”工作也就是要我们每个人都要做好自己。
一对孪生兄弟因为逃难失散,多年后重逢。个性活泼的哥哥在饥寒交迫下投身寺院当了和尚,个性安静的弟弟在机缘巧合下娶了妻子生了儿女。兄弟俩过得极不快乐:哥哥羡慕弟弟娶妻生子,享尽家庭温馨;弟弟羡慕哥哥皈依佛门,远离尘世纷扰。一天,兄弟俩相约在半山腰的小凉亭闲谈,正要离开时,发生了山崩。他们慌乱地躲进一个山洞, 幸免于难。半夜,哥哥怕弟弟着凉,脱下僧衣给弟弟盖上;清晨,弟弟感激哥哥的照顾,脱下上衣给哥哥盖上。
几天后,兄弟俩获救了,但哥哥被送回了弟弟家,弟弟被送回了寺院。他们将错就错住下了,体会自己向往的生活。哥哥为了衣食拼命干活,累得半死也撑不起一家的温饱,丝毫享受不到在家生活的温馨;弟弟为了准时撞钟,诵早课,和衣而睡,彻夜未眠,半点感受不到出家生活的悠哉。兄弟俩在疲惫不堪下恢复了身份,这才发觉,还是做自己最好。
你不是我,我也不是你,你就是你,我也只是我。哪怕我们是孪生兄弟,我也只能做我自己。当微凉透明的清风拂过发梢,柳枝起舞,落叶旋转,蒲公英踩着华尔兹的节拍飘向高空,你抬头仰望澄澈的蓝天,阳光映出你的影子。嗯,它像你吗?
我想,人这一辈子最悲哀的,莫过于临近人生的黑夜时,发现自己最初的梦想与现实相去甚远,然后带着悔,带着恨,带着怎么也理不解的复杂情绪,咬着嘴唇含泪死去。劳累了一辈子,奋斗了一辈子,想着下辈子我还得继续如此地离开人世,这样的生活意义何在?殊不知在某个节骨眼儿上,不经意就丢掉了自己,就这样走啊走啊,混沌度其一生。
前不久看腾讯新闻说,台湾有一男子长的酷似林俊杰,并仗着这一优势到处骗钱。他先以林俊杰之名开所谓的“演唱会”,吸引一大批狂热粉丝前来尖叫呐喊,后又说这只是一场模仿秀,把一切解释的理所当然。想必那群可怜的粉丝脸上的黑线会一条接一条吧。当然,这种可恶行径不会被社会所容忍,林俊杰所在唱片公司当然不会放过这毁坏其形象的骗子。华纳公司一纸诉状将该男子告上法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回过头来想想,他是什么时候丢掉了自己?是什么时候,宁愿做别人的复制品,干一些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的勾当?为了什么?钱吗?突然想起了迟志强的老歌里有唱:“钱啦,你这杀人不见血的刀!”怪钱还是怪自己?想要发财致富的路不止一条,正路多了去了,干嘛非要走这暗无天日从无杨过照进来的烂泥路?真是失算啊!
还有一个我身边的例子。我的一个朋友的同事参加服装设计创意大赛。他剽窃了同事的创意并加以改进,结果获得大赛一等奖。害得他同事只好哑巴吃黄连被迫弃权。有鲜花、掌声还有证书,该多么开心和得意啊!可那是你的吗?别人的思想、别人的创意,署上你的名字也还是别人的。你只是一个赝品,一个不光彩的小偷。复制品、赝品甚至假货,始终不是最初的那个你。
屈原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而于寻路之时,请紧握初衷,紧握最初的自己。在这个世界上,你就是独一无二的,你就是与众不同的,你就是永远的唯一。所以,不要刻意的去模仿别人,不要让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你“绝迹”,而成为另一个人的“复制品”!别丢了自己,再一次走在阳光下时,映照出的,希望是你最初的模样和真实的轮廓,你一定会非常感动。
我们的“双基”工作更是如此,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岗位,都确定了岗位职责,我们就要按照岗位要求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只有每位员工都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执纪执规,则我们的“双基”工作也就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