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买书,可是并不很珍惜书,大大咧咧地借出,忘了收回,或是清扫屋子时当废品卖掉。
天一阁的老祖宗和他的后代竭尽平生精力,以一种毋庸置疑的虔诚保全了一座藏书楼,在我看来,对于文化的保全和传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是这种保全的姿势多少带有悲剧的色彩,尤其是藏书被毁于战火和盗贼之手的结局让人感动悲怆。与其这样,当初何妨供人阅读呢?此时人已不是书的主人,而是沦为书的奴隶。藏书,晒书,守书。。。。。。老祖宗做的一切或许是欣然怡然的,然后继者呢?当藏书只成为一种仪式,当毫无理由的接受这份家产而不能从中受益(我指的是精神上的受益),我不得不对这座楼的主人投来崇敬兼怜悯的目光。
苏轼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书何尝不如此。
其一,书不是我能永久保全的。生死有命,变迁有定。人也不过与时俯仰,从俗沉浮,自己尚不能保全,又何况身外之物?就算我能保全它今生,谁知来生?
其二,没有浸入自己骨子灵魂里的永远不是自己的。它若是我的,它的形骸不在,它亦与我同在,它若不属于我,徒有残骸,也不过只成为我历次搬家的负担;
其三,我也许不是它真正的主人,不过是暂时拥有它而已。如果有更喜欢它的人做它真正的主人,何不乐得成全?所以,我愿意把自己的书借给爱书的人。
其四,即使是书丢了,循环往复,它总还在这个世上,最不济,被丢进垃圾桶,至少还有收废品的人,它还能作再生纸。
所以对于书,我很达观,书自有它自己的“书生”,书看完便完成了它应有的使命,聚散有数,那些文字已经铭刻在我的脑海里。在或不在,又有何异呢?所以,放逐我们的书,让它们去流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