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第39期《案件防控工作动态》(以下简称《动态》),体会颇深,《动态》中所指的九大思想认识误区目前确实普遍存在于基层机构的负责人中,非常有针对性,同时也给基层机构的负责人及时敲响了警钟。下面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针对九大误区逐一谈谈自己的心得。
误区一:案防工作主要是上级职能部门和本行专职人员的事。持有这种认识的人不在少数,这主要是对案防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案防工作缺乏主动性,被动的等靠上级职能部门和专职人员,没有认识到案防工作也有自身特点,上级职能部门的安排较多的是起到面上的指导,而本机构的具体问题和矛盾仍需拿出本机构的具体措施进行解决。
误区二:领导只管大事,具体工作要由经办人员落实。这是一种极官僚的错误认识,干不了具体工作,何谈大事?而基层机构的绝大部分事情都是具体工作,更何况案防是基层机构头等重要的大事。我们业务发展模式是又好又快,“好”字更重要。
误区三:案件防不胜防,只能听天由命。这得一种“不做为”的唯心观点,它首先有背于马克思的辨证唯物主义观,同时也是在给自己的“不做为”找借口。
误区四:案防工作大多是无效劳动,劳民伤财。持这种认识的同志非常多,而且非常有害,多建立在自己平时花了些气力在案防上,而且管理的机构较长时间没有发案了,于是产生了对安防工作效用的怀疑。而事实是案防工作必须天天抓,时时抓,如果一旦松懈,发案便成了必然,不发案便成了侥幸。因此要坚决摒弃这种“案防工作无效用论”。
误区五:工作负荷太大,难以统筹兼顾。这种思想存在也较为普遍,我认为原因有二:一是确实负荷比较大;二是基层机构在面对较大负荷工作时,被动的发牢骚,没有真正发挥工作的能动性,没有充分去调研问题,解决问题,而寄希望于加编、加人。持有这种认识,只会让问题永远是问题,而且越来越严重,积重到一定程度,便极有可能导致案件发生。
误区六:像防贼一样防范自己的员工,于心不忍。这是对规章制度缺乏起码正确认识的体现。首先,案防不是防员工,而是防案件,是对事,不对人;同时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同的人适用的是同一个制度,不存在区别;其次,用制度规范员工,是真正的爱护员工。我想认识了这三点,便不会出现误区六的这种认识了。
误区七:员工的思想无法判断,员工的行为不好控制。首先员工的思想无法判断,那是因为作为基层机构负责人,并没有真正去关心员工的生活,去了解员工的思想而导致的,其实在日常工作中,只要你主动的观察员工的行为,多与员工交流,关心他们,了解员工的思想也并不是难事。其次员工的行为不好控制,那是因为控制员工工作行为的制度规章没有执行到位,如果所有的规章都不折不扣的执行了,那么,员工的工作行为也就控制了。
误区八:人手不足,不违规就无法办业务。这是对违规办理业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违规的风险只要自己能够控制,就没什么事。因此要充分认识到违规的危害性,唯其如此,才能实现“人手再不足,也不能搞违规”。
误区九:为了发展业务,踩点红线没关系,只要踩线的行为是在领导的控制之下。持这种的观点较多的是基层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了求一时的业务发展,而踩了红线,而且往往会踩到“小甜头”,而这种“小甜头”是以更大的风险隐患为代价的,没有真正处理好业务发展与案件防控二者之间根本利益的一致关系,而将其在一定程度上矛盾对立的处理,长期以往,必定会出“大问题”。
学了《39期案防动态》,确实收益很深,有些认识自己在不同程度也存在,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务必坚决予以摒弃,将抓案防与抓业务有机的统一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