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参与“飞单”事件的新闻此起彼伏,“飞单”具有高危害性,一旦爆发对我行的声誉形象将是一场毁灭性的打击。
“飞单”是指银行员工发售非本行总行自主发行的理财产品或总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理财产品,针对“飞单”三大特征:1、高风险性。2、高收益性(一般是银行传统理财产品的2-4倍)。3、高隐蔽性(往往在不能兑现收益甚至出现本金亏损时才暴露出来)。
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杜绝“飞单”:
一、注重自身业务学习,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利用晨会、夕会、案防会,不断学习相关防范“飞单”的文件要求、检查通报、风险提示、案例分析,深刻剖析有关“飞单”对客户、对银行的危害,不仅我们自己要清楚知道,只要办理“飞单”就要受到严重处罚。更向客户宣传,让客户明白,远离“飞单”是为了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促使客户自觉抵制、拒绝“飞单”。
二、网点负责人、业务主管、客户经理、柜员之间,进行不厌其烦地提醒:拒绝“飞单”,抵制金钱诱惑。对办理的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相互监督,发现疑似或苗头,立即采取巧妙的方法、正规的渠道反映或上报解决。
三、不定时的开展“飞单”突击检查活动,对员工进行自我排查和互相排查,监督我行员工是否出现利用银行员工的身份在办公场所、非办公场所向客户推荐非我行指定理财产品的可疑行迹。鼓励员工检举或制止身边的“飞单”行为,对有“飞单”行为的人员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处分。定时检查网点是否存在第三方机构的理财协议,大堂摆放的理财资料是否都是我行指定销售的金融理财产品。通过多次不定时的监督检查,加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增强自我反省意识。 抵制飞单,从我做起,将“飞单”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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