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3月20日,湘西州分行营业部办理非融资性保证业务2624万元。结合近期省分行和银监局“一加强,两遏制”检查,本人就州分行营业部保证业务几点浅易的风险防范措施总结如下,和大家分享:
(一)需严格客户准入与审批管理,严禁逆程序操作
必须严格按照先审批、再签订出具保函协议及相关抵质押合同,最后出具保函的流程办理,严禁先出具保函、再审批或先出具保函、再签订协议合同等逆程序操作。
(二)需合理确定保证期限,保函实际有效期与审批期限必须一致
原则上不得出具无确定截止日期的保函,对于无法确定保函失效期限,在出具保函时应载明“保函有效期最长不超过 年”或“截止 时间此保函自动失效”等字样。
(三)需有效规范保函注销管理
要加强保函注销管理,对于不满足注销条件的保函,严禁提前注销;对于明确注明截止日期的保函,若因受益人要求或被保证事项履行完毕等原因需提前终止保函效力时,信贷经营部门应要求受益人出具保函失效的书面文件并收回保函正本;到期满足注销条件的保函须及时注销,按相关规定销记表外账,确保账实相符。保函注销后,应在留存的保函文本上加盖“注销”或“失效”戳记。
(四)需加强保函出具后检查,规范文本管理
保函出具后,应加强对被保证人、反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担保物及保函项下有关的履约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检查,一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经办机构应加强保函文本的保管,防止我行留存的保函文本遗失带来的潜在风险。按规定收回的保函正本、由受益人出具的保函失效书面文件等材料原件,应由信贷经营部门进行归档管理,会计部门可根据信贷经营部门提交的保函失效通知书,留存复印件后销记表外账。
(五)需规范保证业务核算,定期对账
严格业务台账与表外账的定期对账制度,及时登记表外账,确保保证业务账实、账账相符,真实反映保证业务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