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信审查是授信业务全流程中风险评价评估环节,若想客观、准确地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价,就要精准把握授信审查要点。笔者结合个人日常授信审查工作,进行了一定的归纳与总结,认为应重点关注“三性”。
一、资格合规性。
一方面,是主体资格合规性审查,既是授信业务开展的首要条件,又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的基础保障。应该特别关注的:一是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授信审查时应严格执行制度相关借款主体准入要求,确保借款人的主体合规。如个人商务贷款借款人是否为经营实体实际控制人,个人信用消费贷款借款人是否为一至三类客户,家庭农场贷款客户是否为从事农业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等。二是申请人信用状况审查。人行征信管理条列及相关征信管理办法中均已明确规定,不得向明显恶意拖欠金融机构贷款、征信分类划分为禁入类的客户新增授信;对于征信分类为次级类的客户,相关制度也设定了一些限制性条件,授信审查时应切实把握相关要求。
另一方面,是担保合规性审查。授信业务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方式,同时对于不同的担保方式制度也设立了一些特定的合规性标准。一是抵(质)押物合规性审查。对于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的,首先应审查抵(质)押物类型是否合规,如个人商务贷款不接受企业名下的房产作抵押等;其次应审查抵(质)押物相关使用年限是否合规,如小企业授信业务抵押房产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等;同时还应审查抵(质)押率是否合规,如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以商业店铺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二是保证人合规性审查。对于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的,首先应审查保证人主体是否合规,如保证人不得为借款人父母、保证人征信不得为次级或禁入类等;其次还应审查保证人担保能力是否合规,如小额贷款保证人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其所担保的债权金额最高为年收入金额的5倍,且其月均收入最低为2000元。
第三,授信业务合规性审查。授信审查时应审查借款人贷款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内相关信贷政策要求,同时还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水平、存货规模、购销商务合同等相关资料信息来判断贷款资金需求是否合理。
二、资料完整性
一是申请人资料完整性。按照业务制度要求,借款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资料、经营实体资质资料等基本类资料;涉及特许经营行业的还应提供特许经营许可证或政府相关部门特许经营的批文批复等资料,授信审查时应确保相关核心关键资料的完整。二是担保材料完整性。对于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审查抵(质)押人身份证明资料是否完整,审查抵(质)押物权属证明材料提供是否完整;对于采用自然人保证担保方式的,应审查保证人身份证明资料是否完整,还需审查保证人保证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是否完整。三是业务单式完整性。贷款申请相关业务单式是贷款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部分基础业务单式外,部分特定业务单式在某种意义上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于未来相关权益实现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如借款人配偶声明、承租人承诺函、企业同意贷款申请的股东决议书等业务单式授信审查时应着重关注。四是影像资料完整性。影像资料主要包括信贷客户经理实地调查影像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影像,其中实地调查影像又涵盖经营场地实地调查影像和抵押物实地勘察影像。授信审查时应依据不同类型的贷款业务要求,审查信贷客户经理拍摄提供的相关影像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三、调查报告合理性
一是内容一致性审查。调查报告内容应与贷款相关资料信息保持一致,如调查报告中申请概况内容应与贷款申请表信息一致;借款人信用卡透支额、对外担保余额等数据应与征息报告显示一致;收入相关数据应与提供的财务报表数据或收入证明数据一致等。二是内容合理性审查。调查报告中内容应合情合理,对于调查报告中信息内容与提供的相关资料存在较大偏差的应在调查报告中给出合理解释。三是信息充分披露性审查。调查报告审查时,还应确保借贷客户的重点信息全面充分的披露在调查报告中,如借款人及其配偶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信息、对外担保情况信息等。
在重点关注上述三性的基础上,还应关注系统录入的审查。授信审查岗应对信贷客户经理在信贷系统中上报的贷款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确保系统数据信息与相关纸质档案资料信息的一致性,保证贷款相关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共同防范的把控好贷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