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2013 年10 月23 日)
人民银行初步统计,9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0.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3%,增速比上季末高0.1 个百分点;1-9 月增加7.28 万亿元,同比多增5570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一、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回升,短期贷款和票据融资增速放缓
9 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余额54.26万亿元,同比增长11.6%,增速比上季末回落0.7个百分点;1-9月增加4.47万亿元,同比少增7123亿元。
从期限看,9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中长期贷款余额27.95万亿元,同比增长9%,增速比上季末上升1.5个百分点;1-9月增加2.13万亿元,同比多增6715亿元。9 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短期贷款及票据融资余额25.48万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季末回落3.2个百分点;1-9 月增加2.17 万亿元,同比少增1.36万亿元。
从用途看,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企业及其他部门固定资产贷款余额22.87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比上季末高0.4个百分点;经营性贷款余额24.43万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上季末高2.2个百分点。
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上升,占比继续提高
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①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②、外资银行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82万亿元,同比增长13.6%,增速比上季末高0.9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2.2个和3.4个百分点,比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速高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继续提高。1-9月人民币企业贷款增加3.7万亿元,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1万亿元,占同期全部企业贷款增量的43.4%,比去年同期占比高8.4个百分点。
三、工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回升,服务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持续加快
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本外币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6.6万亿元,同比增长4.1%,增速比上季末高1.3个百分点;1-9月增加2673亿元,同比多增290亿元。其中,重工业中长期贷款月末余额5.88万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比上季末高1.2个百分点;轻工业中长期贷款余额7205亿元,同比增长10.5%,增速比上季末上升2.3个百分点。
9月末,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17.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增速比上季末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2.3%,增速比上季末高0.2个百分点;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同比增长36%,增速比上季末高10.2个百分点。
四、农户贷款和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增速上升
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财务公司本外币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③余额16.73万亿元,同比增长18.6%,增速比上季末高1个百分点,1-9 月增加2.32万亿元,同比多增3621 亿元;农户贷款余额4.43 万亿元,同比增长22.5%,增速比上季末高5.8个百分点,1-9月增加8125亿元,同比多增3184亿元;农业贷款余额3.07 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比上季末高0.3个百分点,1-9 月增加3713亿元,同比多增457亿元。
五、房地产贷款较快增长
9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及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14.17万亿元,同比增长19%,增速比上季末高0.9个百分点;1-9月增加1.9万亿元,同比多增9176亿元。9月末,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08万亿元,同比增长13.1%,增速比上季末回落4.1个百分点。房产开发贷款余额3.43万亿元,同比增长14.9%,比上季末回升3.9个百分点。个人购房贷款余额9.47万亿元,同比增长21.2%,增速比上季末高0.1个百分点;1-9月增加1.37万亿元,同比多增6931亿元。9月末,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余额6863亿元,同比增长31.3%,增速比上季末低6.2个百分点;1-9月增加1134亿元,占同期房产开发贷款增量的28.1%。
六、住户贷款增长较快
9 月末,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19.22 万亿元,同比增长23.7%,增速比上季末高0.1 个百分点;1-9 月增加3.07万亿元,同比多增1.14 万亿元。
9 月末,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12.44 万亿元,同比增长24.7%,增速比上季末高0.4 个百分点,1-9 月增加2 万亿元,同比多增9004 亿元;住户经营性贷款余额6.78 万亿元,同比增长21.8%,增速比上季末低0.5 个百分点,1-9 月增加1.07 万亿元,同比多增2439 亿元。
①主要金融机构指中资银行(不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全报告同。
②小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全报告同。
③2013 年起,原农村贷款改称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统计内容保持不变。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包括金融机构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县及县以下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所有贷款和农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