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网站显示,广西北部湾银行因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07.22元,并处以113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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