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网站披露的罚单信息显示,绍兴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罚款550万元。时任绍兴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被处罚款7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助理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负有责任,被处罚款3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被处罚款3.5万元。另有4名绍兴银行分支机构负责人因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分别处罚款1万元。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8-2022,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0070号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葛磊
MailTo:tbank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