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统计,2021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31.35万亿元,比上年少3.44万亿元,比2019年多5.68万亿元。其中,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19.94万亿元,同比少增907亿元;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1715亿元,同比多增265亿元;委托贷款减少1696亿元,同比少减2258亿元;信托贷款减少2.01万亿元,同比多减9054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4916亿元,同比多减6662亿元;企业债券净融资3.29万亿元,同比少1.09万亿元;政府债券净融资7.02万亿元,同比少1.3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1.24万亿元,同比多3434亿元。12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2.37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7206亿元,比2019年同期多1669亿元。
从结构看,2021年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的63.6%,同比高6个百分点;对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占比0.5%,同比高0.1个百分点;委托贷款占比-0.5%,同比高0.6个百分点;信托贷款占比-6.4%,同比低3.2个百分点;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占比-1.6%,同比低2.1个百分点;企业债券占比10.5%,同比低2.1个百分点;政府债券占比22.4%,同比低1.5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占比3.9%,同比高1.3个百分点。
注1: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额。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部门。
注2:2019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19年9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18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2018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注3:文内同比数据为可比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