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黑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黑市银保监罚决字〔2020〕5号-12号)显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银行”)黑河北安支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黑河银保监分局对该支行处以罚款40万元。
杨春雷、郑毅、南继红、周胜秋、朱良坤、冯莉、荆国君对龙江银行黑河北安支行贷款"三查"不到位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黑河银保监分局对杨春雷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2年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郑毅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南继红、周胜秋、朱良坤、冯莉、荆国君分别给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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