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渝银罚〔2020 6号-10号〕显示,重庆富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七宗违法行为: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料; 2.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3.未按规定进行条码支付业务管理;4.未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异议;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7.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银行警告,并处罚款184.5万元人民币,没收违法所得30.35万元人民币,罚没合计214.85万元。
此外,有两名相关责任人对未按规定进行条码支付业务管理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二人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
有一名相关责任人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两宗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其罚款2.5万元人 民币。
有一名相关责任人对未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异议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其罚款1万元人民币。
官网显示,重庆富民银行由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宗申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重庆渝江压铸有限公司(持股13%)、重庆海特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重庆陶然居饮食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和重庆市博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重庆七家民营企业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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