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71号、72号)显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向不适格投资者销售产品;“双录”管理不到位;销售过程中未告知客户银行和合作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单位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卢人宇对所在机构向不适格投资者销售产品; “双录”管理不到位;销售过程中未告知客户银行和合作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其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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