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六个单独”,完善营运机制。“六个单独”是“三农”事业部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农总行、省分行对“三农”事业部改革的基本要求。“六个单独”是否落实到位,直接关系到“三农”事业部改革的成败,我行严格按照上级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落实单独的资本管理机制。根据“三农”金融业务风险状况和发展战略,将“三农”经济资本及时分解落实到县支行,实现经济资本的单独配置。在综合绩效考评中,将经济资本相关指标如“经济增加值”、“经济资本回报率”和“经济资本限额”等纳入考核,强化资本约束。引导县域支行合理确立业务发展重点,主动调整和优化资产结构,加强操作风险控制,将效益与速度的协调作为经营管理的中心内容。两年来全州农行分别实现经济增加值7942万元和9582万元,比改革前分别增加了1337万元和2977万元,经济资本回报率达40.94%,实现了“三农”业务总量、结构和速度的协调发展。
2、落实单独的信贷管理机制。一是将州分行“信贷管理部”直接改建为“三农信贷管理部”,履行全行事业部制下所有贷款的信贷管理职责,并分别对9个县支行实行了信贷风险经理派驻制;二是进一步简化信贷流程,下沉决策重心。改革后省分行将部分法人和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自主审批权转授州分行,如小企业短期增量授信审批权限增加至2000万元。州分行也根据各县、市支行的不同经营环境和管理水平进行了差别化的分类授权。对作为全国“121工程”重点帮扶县、市支行的恩施市支行,单独批准其设立了“三农信贷管理部”。三是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和质量。州分行设立了两名独立审批人,合理转授一定额度的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高县域支行贴近市场就近决策的能力。超支行权限的信贷事项,实行“农村产业部(农户金融部)调查——三农信贷管理部审查——贷审会审议——有权审批人审批”的单独流程,搭建了快速的“三农”信贷评审通道。自2010年4月实行事业部改革至2012年9月末,累计发放各项贷款39.12亿元,到期贷款现金收回率99.52%,贷款余额达47.29亿元,比改革前净增15.18亿元。
3、落实单独的风险管理体制。为了强化“三农”业务风险管控,不断推进经营品质的提升,我行构建了“垂直管理、穿透独立、双线报告”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一是实行风险经理和派驻风险经理制度,落实了风险经理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风险经理的监管职能,提升了信贷风险管理的层次和效率;二是对县、市支行风险资产核销进行单独统计、单独考核,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多元化风险资产处置方式和差异化的核销机制,及时消化“三农”风险资产包袱;三是加强“三农”信贷业务风险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对超出风险容忍度和违规行为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严格执行信贷业务“三包一挂”的规定,切实把好贷前、贷中、贷后三道关口。截止2012年9月末,拔备覆盖率达121%,不良贷款占比3.21%,比改革前下降2.33个百分点。
4、落实单独的会计核算体系。一是将费用成本及时还原至县、市支行,为真实全面地反映各县、市“三农”事业部业务经营情况和单独核算提供保障;二是引入新核算与报告系统(IFAR),全面重构会计处理流程,及时提供县域“三农”事业部完整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实现对事业部经营绩效的深度分析,有效提高决策支持效率;三是通过按部门、按产品,将费用成本进行分摊,清楚了解产品收益能力和部门创利能力的高低;四是针对“三农”贷款风险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建立“三农”贷款“风险底线模型”和“盈亏模型”,用专业化的数据分析模型,指导县域支行找准“三农”贷款的盈亏平衡点和风险临界点。2012年9月末,全行贷款收息率为5.86%,存款付息率为1.69%,两年来实现营业净收入86250万元,成本收入比由2009年的55.32%下降至40.92%,累计实现拨备后利润45297万元,均超额完成上级行下达的年度计划;五是科学配置县域支行战略资源。在提高开门费用和管理费用基数的基础上,按机构网点业务量配备业务拓展费用,根据业务发展重点配备专项营销费用。两年来用于事业部发展的资源配置达到7679万元,单独对恩施市配置专项费用306万元,固定资产指标1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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