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影响反洗钱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
(一)反洗钱管理方面
1.总行层面的问题。一是反洗钱系统未能及时在系统中增加“职业”和“身份证件有效期限”等字段内容。由此存在以开立账户方式与对私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未按规定登记客户基本信息和身份证件有效期限。二是反洗钱系统的数据源于上游系统,而上游系统中的部分信息为非必输项,业务人员在录入时往往不录入或随便填写、数据质量不高,影响反洗钱系统数据有效性。三是是由于反洗钱监测系统缺陷造成的。反洗钱系统会漏掉部分可疑交易跨境交易,会漏掉不在我行开立账户客户办理的一次性金融服务,另外,存在可疑交易模型不完善的缺陷问题。
2.一级分行层面的问题。一是业务部门没有制定反洗钱操作制度或没有将反洗钱制度嵌入到业务制度、流程中。二是培训力度不足,对换岗人员、轮岗人员的反洗钱培训欠缺,未能保证培训的连续性。三是相关条线部门不能及时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不能做到及时指导监督对失效的客户身份资料进行更新,对变更重要信息的客户进行重新识别工作,对可疑客户要进行尽职调查等。
3.经办机构的问题。一是反洗钱经办人员均为兼职,主要为柜员或客户经理,没有过多时间及精力去识别客户,对重点客户无法做到实时监控,对系统筛选出的异常交易没有做到人工分析判断。二是与客户沟通联系不足。对于客户联系电话变更、联系地址变更等原因一直无法与客户取得联系,对于以近期工作忙或正在外地出差等理由不愿意配合反洗钱工作的客户,以此成为无法更新客户信息的理由。
(二)反洗钱审计方面
反洗钱系统返还的数据不能满足漏报、迟报交易的查证目标。反洗钱系统数据均在总行,需要向总行法律合规部提出数据需求,再返还到实施项目的审计组,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从已经完成的专项审计中遇到,即使大家“翘首以盼”的数据有了,但是由于数据量较大,几乎都在几十万条,返还的也只是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的客户信息,不是交易记录,另外数据格式不够规范,其中有回车符,转换后会自动分成两个记录,这样数据就乱了,无法使用。由此,对揭示大额、可疑交易漏报、迟报的问题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或揭示不准确。
(三)反洗钱管理体制方面
建行反洗钱管理体制方面,总分行一般由法律合规部负责。从近期情况看,变更为由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二级分行,这项工作归口到纪检监察部,而在基层行,设有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有兼职人员从事交易报告。
我认为,这种设置不利于反洗钱工作。事实上,一、二级分行归口管理部门更多地从事了交易报告职责,对同级或下级报告主体无法顺畅管理。
四、对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建议
(一)建议从总行层面,实行内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归口管理,由营运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交易的报告,一级分行及以下,同样由营运管理部门或委派营业主管负责,报告路径的变更便于反洗钱工作的实施。
(二)建议总行结合外部监管部门揭示的诸多问题及新的关注点和要求,优化反洗钱系统大额、可疑交易模型,优化上游系统数据质量控制,尽量减少人工甄别不足及系统抓取不到的反洗钱风险。建议对重点账户实施动态监测或有效指导。
(三)建议总行统一征集反洗钱工作案例或审计案例,进行整合完善后,提供到牵头机构各级法律合规部门,作为其中的反洗钱培训内容传导到各级营业机构。要求通过全员参与,开展全辖范围内宣讲活动,提升各级机构主动、精细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意识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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