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素有火炉之称的长沙近日气温不断向上攀升,在烈日的曝晒下,整个城市宛如一个燃烧得正旺的火炉。然而炙热的天气并没有影响到我行“双基管理”活动的开展,借着这股热力,笔者想通过“火炉法则”对“双基管理”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一次简单的“原则”探讨。
一、警告性原则
火炉燃烧时不用手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这是火炉法则的警告性原则。管理者要经常对下属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笔者认为各行可以充分利用每日晨会时间组织员工对各岗位应知应会的规章制度、总行“288”条、员工职业操守、十九项禁令、廉洁合规从业规定进行学习与再学习,对于一些新出台的制度要抽出专门的培训时间来进行培训,而且还要通过晨会时间对重点内容进行多次重复,直到每位员工耳熟能详。对于每次邮件通报的反面案例各基层网点、各部室可以组织全体员工召开会议进行学习与讨论,这样既增强了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也对员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二、必然性原则
只要碰到热炉肯定会被灼伤,这是火炉法则的必然性原则。实际工作中,对于一些轻微的违规问题,只要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没有带来不良后果,我们往往是采取从轻处罚甚至不处罚的处理方式,这势必让人产生“只要不犯大错就会没事”的侥幸心理,从而埋下了很大的风险隐患。作为管理人员,既是双基管理的执行者又是双基管理的监督者,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严格执行违规处理办法,只要有违规行为就一定要处理,只有本着违规必究的态度,才能够带出一支有高度执行力和纪律严明的队伍。
三、即时性原则
一旦碰到热炉立即就被灼伤,这是火炉法则的即时性原则。处罚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绝不能拖泥带水有时间差,以便达到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实际工作中员工发生了违规行为时,管理者往往会发费较长的时间来了解情况。本来了解事情的真像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倘若发很长的时间来走程序走过场耽误最佳处罚时间是不可取的,调查的时间太长有可能导致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无法及时起到警示作用。因此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不恰当操作要及时进行点评指出,该处理的必须即时处理,绝对不能姑息。
为有“双基”多壮志,敢叫建行换新天。笔者相信,在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火炉法则”可以使双基管理工作构建出一片新的“热带雨林”——既葱葱郁郁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又发挥着“空气清净机”的作用,过滤掉一切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