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银行的渠道优势代理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销售已经成为银行重要的中间业务收入来源。如果将合适的金融产品销售给了合适的客户,那么对于客户、产品发行方和代销银行而言,属于三赢的好事。但如果代销银行将金融产品销售给了不合适的客户,则有可能对客户、银行和产品发行方的利益都造成损害或者带来各种不利影响。
今年以来,银行代理销售分红型保险产品客户投诉事件逐渐增多,加上媒体对各家银行代理销售分红保险产品引起的客户投诉事件的曝光,提醒银行应当对代销业务引起高度关注。客户投诉事件中,归纳一下无非是保险公司的驻点(或巡点)人员故意模糊代理保险的概念和性质,打银行的品牌,客户误认为其购买的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或存的定期。
虽然银行在代销保险产品过程中不承担产品本身的风险,产品本身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均应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在代销业务中,只负责如实向客户介绍、营销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收取代销手续费。但是,如果银行在代理销售过程中的行为不当,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业务范围进行销售,则相关法律后果应由银行来承担。由此可能给银行带来资金的损失和声誉的损害。
从业务实践来看,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业务中为合作机构提供的不仅仅是销售渠道,而且还有银行自身的声誉。客户通过银行购买某项金融产品,往往包含了客户对于银行信用的信赖。因此,银行在代理销售业务中选择合作机构,必须对其自身的信誉进行严格的审核,选择实力雄厚,信誉状况良好的机构作为合作伙伴。同时,在合作过程中根据合作协议加强对合作方的考核监督,对于出现性质严重的客户投诉事件或者其他问题的,可考虑根据协议约定终止合作关系。
任何一款理财产品根据其风险程度、收益水平、期限安排等,都有其对应的目标人群。有的产品适合通过银行的渠道销售,有的产品则不适合通过银行渠道销售;有的产品适合于某种类型的客户,有的产品则可能适合于另一种类型的客户。因此,银行在经办代理销售业务时,应当选择适合于银行渠道销售的产品,同时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向特定的客户群进行营销,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因为不当销售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事件。
在具体的代理销售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以下情况:
客户(尤其是年龄大的或农村的)去银行存款,毫不知情,存单变保单。辛苦积攒的钱本到银行是存定期的,到出现突发状况,去银行提前支取定期,才知道是买的保险。
近两年来,人们逐步多了理财意识,观念有更新,发现不能光存钱,还要会理财。到了银行,看到身着银行员工制服,佩戴“高级理财经理”或“理财经理”胸卡的人,赶紧上前咨询,一来二去,买了份保险。购买了保险,发现期待与事实相距甚远。
因此,银行和保险公司要共同加强对银行代理人员法规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使银行代理人员熟悉代理保险业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杜绝违规代理行为,并不断提高银行代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营销水平,保证合法、有效的代理资格。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在营销过程中严格依规操作。在向客户销售分红保险产品时,应充分揭示保险产品特点、属性和风险,不能对客户进行误导;不能将保险产品与储蓄产品、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混淆销售,不能将保险产品收益与这些产品简单类比,不能夸大保险产品收益;在销售前应如实向客户告知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保险责任、电话回访、费用扣除、退保费用等关键信息;在产品买单激励政策上,应当把销售行为的不规范作为负激励事项,杜绝过度销售和虚假销售,从而有效防范因为不当销售行为而导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