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资抵债是指农村商业银行对无法以货币资金收回的贷款,以债权变产权来化解不良资产的一个有效的方式,是盘活不良贷款的重要手段。对于缓释信贷风险、减少乃至规避贷款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加强对抵债资产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提高变现能力,是当前农商行做好抵债资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制度要先行。农商行要建立健全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特别是根据近年来抵债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新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健全针对抵债资产的内控机制,使抵债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运作。同时,对于每一笔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无论金额大小,都要建立严格的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及相应的管理责任,严禁越权操作,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口要前移。“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农商行在办理抵押贷款时,要严格按照《贷款通则》、《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办理,特别是对抵押物品的选择和规定,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因素、抵押物品的变现难易程度及抵押物品的权属关系等,超前防范信贷风险;贷款发放后要严格监督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变动情况,对抵押物的变动、变化等情况也要定期、不定期地访查,发现抵押物出现的减值、毁损、转移等情况,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必要时要重新设置新的抵押方案,防止企业经营状况恶化、担保能力不足或转移资产,从而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村信用社债权。 部门要明确。农商行要成立专门的抵债资产管理机构或者明确专门的机构管理,全面负责抵债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要逐笔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做到账实相符,同时,可以探索通过公开招标、打包拍卖、资产置换、承包返租等方式,实现抵债资产管理和处置的多元化。另外,联社稽核部门也要把对抵债资产的管理处置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形成合力,着力防范抵债资产风险。 保管要谨慎。在对抵债资产进行处置时,要尽量缩短抵债物处置时间,在抵债物处置前,由于抵债物大部分存放在企业,甚至仍然暂时处于企业使用中,农商行要指定专人强化抵债物日常监督、管理、维护。在指定专人管理抵债物后,要求其经常检查抵债物生存情况,实行天天实时记录抵债物品完好情况,并且有必要让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签一次字、认可抵债物生存情况,以便明确双方责任、防止抵债物毁损、贬值、灭失。同时建立抵债物台帐,实施抵债物权证(如房权证)、抵债物(如机器设备)原有出厂编号或者抵债物法律登记号(司法人员编号)管理。对客户企业暂不使用或者闲置的抵债物品,尽量通过司法程序加封封条,确保抵债物品安全无虞。 方式要灵活。农商行可要求企业购买财产(抵债物)保险,在抵债物受到毁损、贬值或者灭失时,农商行有权通过保险理赔仍能最大限度收回或者全额实现债权。在处置抵债物时,农商行要坚持向会计师、律师进行咨询,最大限度地实现处置效益最大化,规避抵债物处置中发生客观风险、操作风险等。同时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联系,最大限度的争取相应的政策支持。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MailTo:tbankw@163.com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