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信社立足县域、服务三农,有力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其自身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占比增大的现象依然困扰着农信社的稳健良性发展,严重制约了农信社的发展壮大。笔者就如何实现农信社不良贷款占比和绝对额“双降”目标浅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明晰市场定位,把握信贷投向。农信社网点分布点多、面广、线长,其信贷投向应充分发挥“小额、流动、分散”的特点,服务对象以支持“三农”及广大个体、私营等中小企业为主,避免与国有商业银行比贷款大户、比贷款规模。农信社应及时调整信贷投向,对产权不明晰和不能实施有效抵押担保的企业贷款应逐步实施市场退出机制,新增贷款要适应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树立“支农促发展、支农出效益、支农防风险”的观念,加大对农户和个体私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受支持对象的特殊性,农信社信贷员队伍相当庞大,每个信贷员都负责几个甚至十几个行政村的贷款发放与管理,因此提升信贷人员素质是防范贷款风险和做好信贷工作的根本保证。首先要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信贷人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增强其防腐拒变的免疫力和恪尽职守的履职度。其次要强化信贷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培训,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使全体信贷人员从严、从细、全面掌握信贷业务操作技能,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最后要完善信贷人员教育培训体系。每年都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尤其是贷款新规的不断变化,让信贷人员有针对性的“充电”,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信贷工作需求。
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信贷文化。一是严把人员进入关。选聘思想品德过硬、营销能力较强的员工充实信贷人员队伍。二是加强信贷人员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统一培训、以老带新等举措进行综合培训,造就“知道如何干、实际能够干、愿意积极干”的复合型信贷人员队伍,着力解决信贷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制度执行力差等问题。三是建议建立信贷人员等级管理机制,以等级定权、定责、定奖,实施差别化动态管理,不同级别享受不同待遇,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健全内控机制,严控新增不良。一是信贷人员要尽职尽责做好贷前调查,按贷款操作程序,严格审查贷款必备资料信息,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要深入调查企业的资产、效益和信誉,调查企业产品产供销及发展前景,查阅企业的账薄、凭证,核实相关数据,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管理等各种情况,通过大量的数据资料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形成客观、公正、有决策价值的结论。二是要严格按照贷款“三查”原则,实行“面谈、面签、照相”制度,加强对内授权、对外授信的管理。联社业务管理部门要根据信用社的经营规模、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实施不同程度的授权。对高风险业务上收审批,低风险业务下放管理,同时严格管控区域贷款,严禁跨区(乡)贷款。三是要进一步健全贷款经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权、利相配套的考核制度,确立“谁发放贷款、谁负责收回,谁造成风险、谁承担责任”的贷款基本原则。对于临近退休的信贷人员发放的贷款,提前建立清收台账,加大清收力度。对离职信贷人员实行离职审计制度,违规造成的风险要追究责任。
采取多种措施,盘活存量贷款。针对信用意识淡薄的公职人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格惩戒。针对非公职人员的“钉子户”,通过媒体曝光、法院执行拘留等途径给予清收,达到清收一户、震慑一方的效果。另外还要学会依靠社会中介力量来清收。如,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实施“风险代理制”,利用律师的专业化服务,加快锁定风险和清收不良贷款的速度。在清收过程中还要讲究清收方法和策略,对一些暂无还款能力,但信誉较好的客户实行“放水养鱼”,组织信贷人员深入调查,根据贷户具体情况适时适度放贷,为贷户送信息、送技术、送资金,在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同时,又可收回多年无法盘活的不良贷款,从而达到社农“双赢”的效果。
严格奖惩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各种信贷制度,加强内控监督机制,是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工作,对贷款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同时内控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对在贷款营运过程中的违规违法现象要严加查处,发现问题要查到底,查清楚,处罚到位,决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而对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坚决追究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这种追究,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责任,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且要建立损失赔偿制度,按其审查、审批、监督等部门的过错追究其一定比例的损失赔偿责任,而不能一罚了之,不痒不痛,起不到多少实际效果。同时,对信贷员实行任务清收与责任清收相结合,将清收任务与工资挂钩,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对违章违纪贷款实行责任追究“终身制”,不因工作变动和离岗退休而停止,责任人的工资按月除基本生活费外全额扣发还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