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有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为了达到银行信贷准入门槛,争取评级、授信的目的,出现了虚假注资增资、虚增资本公积,进而粉饰财务状况的问题。对商业银行来讲,企业虚假增资等行为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易导致信贷准入把关不严、授信过度,甚至企业骗取贷款等信用风险。因此,加强企业注资增资等行为的检查监督,对强化银行信贷准入,规范评级授信管理,有效防控信贷资产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本人在审查工作中的发现和体会,对虚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主要表现形式、我行的防范及应对措施、管理建议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虚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主要表现形式
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都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注册资本反映的是企业法人财产权,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所有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企业行使财产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资本公积则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接受捐赠、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企业虚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的主要目的就是套取银行信用,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伪造银行进账单。主要表现为企业伪造银行印章进而伪造银行存款进账单;企业与银行内部人员内外勾结,银行出具假的银行进账单,实际并无存款进入银行账户,目的是为了中介机构出具验资报告,甚至有的企业自行出具假的验资报告。
(二)投入的实物、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未办理过户手续。主要表现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出资、机器设备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未过户,甚至有的所有权有争议,产权不明晰。
(三)以借款、信贷资金注资。主要表现为企业向外单位借款、以银行的信贷资金注资、增资,待完成验资后,再归还借款,或按原贷款用途使用,实际是虚假注资的一种表现形式。
(四)抽逃注册资本。主要表现为企业投入货币资金待验资后又抽回,有的股东则以借款等名义向受资企业借款而长期不还等方式达到变相抽逃资本的目的。比如在项目法人在设立时,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一般有验资手续,但要注意防止股东通过项目法人的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变相抽逃注册资本。一些项目法人为提高项目资本金,有时通过股东捐赠资产给项目法人的方式,使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是同时项目法人从其他应收款科目通过关联公司归还所谓股东捐赠。(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认定管理指引》)。
(五)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注资。主要表现为投资者以劳务、信用、自然人的姓名、特许经营权、已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六)以资产的重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主要表现为公司不是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对以前年度购建的土地等资产进行重估;对自行研发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不按实际成本计价,而是自行组织评估,并将评估增值部分作为资本公积。总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认定管理指引》规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除投资性房地产外,如果项目法人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产权变动等会计准则规定可将评估增值入账的情形,自行对该类资产评估增值并调整账面价值的处理方法是不规范的,对于不合理的增值部分应予以剔除。
(七)虚增资本公积。主要表现为直接在财务报表中资产方面虚增固定资产、负债方虚减应付款,同时在所有者权益方面等额虚增资本公积;把应付股东借款不作负债而列资本公积,从而减少负债,降低了资产负债率而虚增了所有者权益。
二、我行的防范及应对措施
为防范企业虚增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所带来的风险,我行在授信时,应围绕企业注入资产的真实性、产权的真实性、银行存款流入的真实性等方面,加强贷前调查,深入分析企业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的真实性,判断企业实际可承担风险的水平。
(一)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中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经营性现金流量等部分数据进行勾稽核对,查看勾稽关系是否正确,特别要查看财务报表附注部分,以分析存货、固定资产、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等数据的真实性,进而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
(二)对货币资金到位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通过检查银行方面的企业存款分户账,或查阅企业方面的银行存款明细分户账,查看企业存款是否如实、足额存入,有无伪造进账单行为。如果足额存入存款,则查看存款的来源和使用,分析企业注资过程中银行有无对其股东相应增加过贷款,是否存在以借款或信贷资金作为注册资本的行为,有无存在验资后又抽逃注册资本的问题。
(三)对注入资产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查阅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重点审查股东的出资方式,如果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分析是否存在资本金增加的同时,“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等科目相应增加的行为,有无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对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要通过查阅企业相关资产分户账和实地查看等方式,核实资产的产权和真实状况,分析注入资产的所有权是否明晰,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产权是否转移,是否办理过户,否则不予认可其注资增资行为,应予剔除。
(四)对资产重估增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通过查阅政府部门的批复和企业内部文件、记录等,分析企业是否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调整被重估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否存在价值高估、虚估问题。如果企业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产权变动等会计准则规定可将评估增值入账的情形,自行对土地等资产评估增值并调整账面价值的处理方法是不合规的,对于增值部分应予以剔除。
三、管理建议
一项信贷业务准入若从欺诈或隐瞒开始,那么一般情况下这项业务本身所蕴藏的风险自始自终都将存在,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注资增资的核实,严格评级授信标准,把好信贷准入关,防控风险。
(一)强化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尽职调查。我行对企业评级授信,主要是以企业的有效净资产为核心,依据企业提供的近三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财务信息,综合考虑财务杠杆、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规模、增长能力等因素进行测算。对此,信贷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增强分析企业财务报表的能力,对关键财务数据,要深入企业通过账账、账表等方式进一步还原和核实,摸清其真实财务状况,剔除虚假资产,为评级授信打下牢固的基础,把好信贷准入关。
(二)加强存量贷款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对贷款日常定期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虚增注册资本、资本公积的嫌疑,我行应及时对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根据企业目前经营规模、实际偿债能力、发展潜力、第二还款来源的充足性等方面区别对待,采取不同措施防范风险。如企业主业优势突出,产品市场占比较高,产销两旺,第二还款来源又充足有效,可以通过加强销售货款归行管理等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同时要督促股东补足资本差额,扩大经营实力,并追加补充足值、有效的抵质押担保,防控信贷风险。
(三)提高信贷人员履职能力。对信贷人员要加强企业财务、法律等知识培训,把企业财务知识作为考试的必要内容,把能分析、会分析企业财务报表作为信贷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推行持证上岗,增强信贷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提升信贷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