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构建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中,该联社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密切与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同时通过内部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强调查研究,在去年该县创建省级金融生态示范县活动中,提出不少建设性意见,被当地政府采纳并实施,为成功创建“省级金融安全区”做出积极贡献。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的成效
一方面,提高了农村信用社加大资金投入的积极性,农民增收明显。截止7月末,全县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余额达17.99亿元,本年累放5.18亿元,占比85%,农业贷款显著增长,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近年来,该联社每年投放贷款近2000万元,扶持茶叶走名、特、优发展之路。全县11.7万亩茶园,全部通过国家农业部无公害茶叶产地认证。8家茶厂、1.3万亩茶园通过严格的有机茶认证,成为农业部确定的优质茶出口基地县。今年,“石门银峰”茶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预计茶叶年产值可达2.8亿元以上。
另一方面,推动了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机制的转变。依据信用评价系统评价结果,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授信农户、企业进行贷前审查。在信用评价过程中,不仅对信贷相关信息进行评分,还对家庭信息等非信贷信息进行评分,使评价更全面、更准确。贷款营销机制的变革,促进了农村信用社资金的合理使用,促使农村信用社探索适合“三农”特点的信贷新产品。扩大了信用贷款的覆盖面,提高了对贷款有效需求的满足度,先后开办了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特许经营权、订单、仓单、合同等权利质押贷款等新业务。对建立了信用档案并有贷款需求客户,贷款有效需求满足率达到75%。
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用体系参与程度不高。从信用本身来说,信用体系不仅仅是信贷的诚信程度,还包括信用人各方面的信用状况。因此,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社会的系统工程,包括社会各方面的信用程度,这就要求从社会全方面入手抓信用建设。当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虽然以政府为主导,但是开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是信用体系缺乏法律保障。对失信行为一直以来以道德范畴的指责为主,相应的惩处没有到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缺乏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失信人没有根本的利益损失,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力不够。
三是信用观念培养力度不够。受社会不良风气和道德观念出出现偏差的影响,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着“骗贷是本事,贷款不还是能力”的社会风气,诚实守信的良好民风受到冲击,信用观念和道德理念出现缺失。不讲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不能受到社会遣责,造成企业、公民信用意识淡薄。
四、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大征信宣传力度,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针对农村特点,以金融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为主要内容,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利用“征信知识宣传活动”等,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和普及。做到征信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信用户、信用村建设相结合;与推广征信产品相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新型的农村信用文明。
二、以法制建设为重点,改善农村信用建设的法律环境。加快信用立法,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保驾护航。信用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基础,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信用活动提供完整、公开和相对稳定的标准,指导和保障社会信用活动有序发展。保护债权人利益,强化违约责任追究,提高失信成本,为企业和个人等行为主体提供伸张正义、惩罚失信者的法律保障,建立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守信者,打击失信方的信用规则,使经济行为主体在维护正当权益时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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