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关消费金融公司的概述
消费金融是指金融机构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服务,目的是资助人们购买生活中所需的消费品。我国的消费金融开发较晚,业务品种较少,而且大多不够规范和成熟。目前我国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所开展的消费金融业务主要只有住房消费贷款业务、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等。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需求增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今年5月12日银监会正式发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且计划不久在北京、上海、成都及天津等四地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是我国金融市场向前发展的重要一步,一方面对活跃我国金融市场有前瞻性、试探性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我国消费需求的增长。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银监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一)资金来源
消费金融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由于其不吸收公众存款,设立初期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资本金,在规模扩大后可以申请发债或向银行借款。主要出资人应为境内外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出资人,其必须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从业经验,资产总额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以及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
(二)业务范围
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的业务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是指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目标客户为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是对主要出资人制定了较为严格的准入条件,以防范风险。
二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不涉及房贷和车贷。因为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不需要抵押和担保,所以不适用于风险较高的贷款项目。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主要通过经销商发放,一般用途贷款则直接向借款人发放。
二、与现在银行资产业务的比较分析
通过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的分析,我们发现它的业务与银行的信用卡业务、信用贷款业务有很大的共性,但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消费金融公司业务与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比较
在贷款方式上,信用卡消费属于透支消费,就是客户先用自己拥有的额度进行消费,过若干天之后再把钱还给银行。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客户在进行消费时发现资金不够,到金融公司申请贷款,金融公司在核实贷款者信用记录后,将这笔贷款直接划给客户需要支付的商家。第二阶段,当客户在消费金融公司有过良好的贷款记录后再次贷款时,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资金贷给客户,由客户按照自己的需求将钱用于消费。
在具体的贷款还款细节上,信用卡的还款时间是50天左右,商场分期付款最长为36个月。而消费金融公司还款期限可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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