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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冻结业务风险点

时间:2012-05-15 10:23:04  来源:银行界网  供稿单位:建行长沙天心支行  作者:李文

    目前,银行受理法院等有权部门查询、冻结、扣划业务越来越多,这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体现。但随之而来的,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也在相应增加,比如被诈骗,被钻操作系统漏洞,柜员业务不熟练或在面对执法部门人员执法时出现紧张而产生马虎应付的想法……最终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导致银行承担相应责任。本人总结了柜台在经办有权部门查询、冻结、扣划业务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与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首先,柜员应对“谁能查、谁能冻、谁有权力扣”等有权查询、冻结、扣划部门知晓,不要出现客户账户信息随意被泄露或资金懵懵懂懂被扣走的情况。这就要求柜员业务知识要熟练掌握,从提高柜员素质防范风险。

    其次,执法人身份的真实性。在日常工作中,已出现执法人利用伪造身份诈骗的案例,凸显出柜员在受理业务时首先应对执法人身份认真核查。业务办理过程中,柜员更多的只是要求执法经办人双人办理,提供了工作证和执行证,而忽视了身份证。工作证和执行证的真假柜员不一定能有效识别,但身份证的识别可以依靠识别仪和核查系统,通过多方对照,经办人身份的真实性就能得到保证。

    再次,执法人员提供查询、冻结、扣划文件真实性的识别很重要。执法人员向银行提供的相关文件如判决书、裁定书等应该是原件,印章必须清晰,内容必须认真审核,应该认真查看被告人是否与被查询单位或个人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拒绝受理。这是查询环节的风险点。

    第四,在冻结账户时,柜员应该对被冻结账户资金认真查实,根据资金的多少、执法裁定要求选择全部、部分、单向等冻结类型进行正确冻结。目前存在一个账户在同一时段被多家执法部门冻结的情况,这便是所谓的“轮换冻结”。轮换冻结是指对其他法院已经冻结的财产,执行法院在登记机关续登记或者在其他法院进行登记冻结依法解除后,在先的轮换冻结自动转化为正式冻结的制度。此项制度的规定,便要求银行在受理该类型冻结时掌握执法部门的先后顺序,必须在登记簿上予以记录,以免造成纠纷。另外,在操作系统上已经被冻结的账户在冻结到期日之间是无法再予冻结的,出现轮换冻结时,系统提示“该账户已被冻结”,如果前一执法部门的冻结自动解冻而柜员未及时对后一执法部门的冻结进行操作时,可能会出现账户自动解冻而被客户钻了空子转移资金,尤其是通过网上银行。显然,这个责任必须由我们银行来承担的,这些是冻结环节上的风险。

    第五,执法部门在扣划资金时,必须出示裁定书,这是个常识问题,柜员必须知晓。扣划资金,资金收款人必须非个人或其他单位,应该是执法部门,收款人、收款人账号及开户银行等要素必须要求执法人在扣划通知书上写清楚,如有疑问必须质疑,否则应该拒绝扣划客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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