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改革绩效机制,提高资产保全人员工作积极性。资产保全工作压力大、难度大、艰苦性和复杂程度高,且往往面临各种威胁和危险,如果没有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会影响清收和处置工作的进展。可明确综合费用与不良贷款压缩额的挂钩系数不得低于一定比例,加大诉讼执行回收等的费用支持力度,增加资产保全部门的增量营销费用,建立专项奖励制度等。一个季度考核和奖励一次较为合适,在确保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奖金收入高低与盘活成效直接挂钩。对于难度特别大或者金额较大的项目,可以制定单独的奖励办法。当然,对于清收中发生的懈怠、失误以及其他不负责任的行为,也应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3.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不良资产的制度体系。在不良资产管理工作中,需要建立健全以下内部管理制度:《不良资产管理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清收不良资产奖惩办法》、《担保物、受偿物管理办法》、《涉及银行债权的企业兼并、破产、重组的操作规定》、《不良资产交接、归档、信息管理办法》、《盘活贷款操作规定》,以及不良资产分类追讨、律师报告、工作总结、资料送审、业务培训、信息调研、工作会议、文件管理、目标考核、人才招聘等一系列制度。
4.加强精细化管理,为优化资产质量奠定基础。依托历史经验数据的积累和内部评级系统的支撑,参照市场同类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内部转移价格解决不良资产的内部移交和成本分摊问题,逐步在公司业务单元、个人银行业务和资产保全业务单元之间形成商业化的不良资产移交、收购机制,以利于明晰不良资产的经营管理责任,合理分摊不良资产的减值损失,有效地促进内生的自我约束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对不良资产按照风险级别、资产种类、紧急程度、经济效益和成功概率等因素制订催收、盘活、处置方案,并进行重要性、最优化排序。由于不良资产出现原因复杂,时间跨度长,人员变化多,故还需要通过完善基础资料,细分业务与客户,设立信息分析档案库,培训专业队伍,健全规章制度等手段加强基础管理,为做好不良资产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5.超前防范,控制不良资产的发生和损失扩大。通过加强对各行业、产业的分析,加强对信贷需求市场的规划,进一步完善行业、企业差别化评价体系,来细分市场、优选客户。要主动抓住新的市场机遇,积极运用有效的市场营销手段,拓展优质客户,严格把握新增贷款投向,寻求提高商业银行经营效益的新的增长点,在进退有度中实现信贷资产区域、行业、品种和客户结构的合理调整,实现新增贷款的进一步优化。在实际工作中,资产保全部门负责人作为贷款兼职审批人,在担保方式的选择、抵(质)押物价值的确定、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债权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均可提出建议以供决策参考。对一些有劣迹的公司及法人代表新上的贷款项目,可以及早发现。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担保人提出贷款需求时,可以通过落实有关贷前条件,督促担保人代偿,从而化解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法律人员也可参与业务部门的市场开发、信贷审批会、债权重组、追讨不良等,及时提供法律支持,避免被动局面的出现。
6.加强与政府、人行等的联系和配合,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强化与地方政府部门联手合作,通过对颁发营业执照、年检及税务登记环节加以控制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企业逃避银行债务。针对借款人恶意逃债,隐瞒财产,逃避银行监管,银行可以发起公告悬赏,鼓励社会各界知情人举报财产线索。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银行同业内部通报,并可考虑由人民银行出面,签订同业公约,禁止为其提供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将有不良行为的企业逐出银行领域,进而逐出市场,净化社会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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