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转让、转换、使用等方式,隐瞒和掩饰其非法来源和性质,以使犯罪所得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对于犯罪分子来说,通过金融机构进行洗钱相对与其它途径来说又有着损耗少、速度快等优点,因此在我国现阶段,部分赃款还是选择了通过银行进行“漂白”。即将犯罪所得以现金方式存入金融机构,将金融票据兑换成现金再将现金换成银行汇票汇出,通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对金融监管不完善的国家投资、在银行保密制度较严的国家开立账户存入或提取现金进行洗钱。
一、当前反洗钱工作面临的主要困扰
1.认识不够,缺乏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洗钱的总额达1.5万亿至3万亿美元,数额巨大的洗钱活动对金融市场造成严重影响,同时由于“脏钱”重新进入流通并游离于任何统计数字之外,从而能使一个国家的货币需求发生明显变化,并有可能对利率和汇率产生影响,使一国潜在金融危机的风险加大。据估计,我国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钱金额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洗钱犯罪非常严重,洗钱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块毒瘤,严重干扰了我国宏观经济和金融部门的稳定运行。由于反洗钱是一个新概念,相当多的人尚未认识到反洗钱工作已关系到经济运行的安全和国家声誉,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金融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存在道德风险。由于过去几年金融网点猛增、金融机构的改革,业务一线新人员较多。由于没有过硬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缺乏一种职业的敏感,即使面对可疑的金融交易或者明显与洗钱有关联的交易,也难以进行甄别。另外,有些领导重业务发展和经济效益,轻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和操守教育,致使部分工作人员在金钱、美色面前失去了立场,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还有一些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有章不循、有禁不止,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实施洗钱等金融犯罪轻而易举,根本无法有效防范和查处洗钱。
3.宣传培训不到位,业务人员缺乏必要的反洗钱技能。一是对反洗钱的宣传培训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要求,不能全面掌握反洗钱知识和操作规程,反洗钱工作水平不高;二是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培训只能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多数工作人员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三是基层行反洗钱人员对洗钱交易的一般过程研究不够,要么是充当档案员角色被动地收集保存交易报表,要么是等待观望上级现成的工作模式出台,仅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金融机构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上,收集了资料而不能发挥价值,离主动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客观要求太远。
4.利益冲突,商业银行缺乏反洗钱的积极性。有的经营管理者认为反洗钱会有失去大量客户,对反洗钱工作反应麻木。开展反洗钱工作显然要增加商业银行的成本投入,却不能带来丝毫利润,甚至还可能得罪客户减少存款。临柜人员对大额业务逐笔登记、审核、报告,增加了许多业务工序,大额取现和存款实名制等条条框框要遵守,有的钱送上门来都不能要,客户关系也不好处理,反洗钱积极性不高。
5.工作量大,可疑交易缺乏高效的监测识别手段。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监测的资金交易数量多、工作量大,一些临柜人员只是把反洗钱报告工作当成是例行公事,把一些大额交易当作可疑交易报送,真正意义的监测、分析和识别尚未开展,信息收集后作用发挥不大,没有与支付清算系统对接的支付交易监测系统,对金融机构的电子交易也难以进行监督,工作量大且效率低,反洗钱很难产生实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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