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以其周期短、支用手续快、减少企业应收账款资金占用等特点,受到企业的青睐。但是在经办过程中,由于该产品自身特点,经办行在实际操作会有一定制约,从而形成风险隐患甚至发生不良,下面我从一个实际操作员的角度谈几点看法:
一、保理业务产品专业性特点,在保理业务支用流程上客户经理存在操作上的障碍。
应收账款核实及取得《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回执》环节:由于保理业务自偿性特点,应收账款真实性是我行保理业务信贷资金安全性的屏障,应收账款核实及取得《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环节是保理业务的关键风险点。应收账款真实性需要与保理业务买方核实应收账款并取得《应收账款转让确认书回执》,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保理业务买方一般比较强势(特别是贸易流通行业),同时应收账款核实往往需保理买方多个部门配合(销售部门、质检部门、财务部等),也给保理买方带来一些不必要的工作量。一旦保理买方不是积极配合(实际操作中也很难得到保理买方的真正积极配合),就会造成取得《应收账款确认书回执》环节特别是应收账款核实环节出现瑕疵,如果单凭一个部门的核实结果往往容易形成虚构应收账款的现象。
增值税发票核实环节:应收账款核实的另外一个关键环节就是增值税发票的核实。保理业务虚构应收账款无外乎就是当月开具增值税发票,然后在月底将其作废,或者是次月10日以前利用红字冲正。对于后者税务部门对企业会有严格规定,一般企业主虚构交易往往采用第一种,即当月开具增值税发票当月作废。而在增值税发票核实环节我行未给出具体的操作性指导(税务局网站不能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经办行客户经理一般通过税务部门核实,但是很难从税务部门拿到文字性的、合法的核实记录,税务部门经办人员一般也只是给出增值税发票真伪的口头答复。
二、客户经理业务水平有限,导致对保理业务错误认识。
把保理业务产品误当流动资金贷款产品管理。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是对企业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受偿权的转让,应收账款的合法、有效、真实性是保理业务赖以存续的根本。而经办行在信贷业务存续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客户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忽视了对企业应收账款的逐月核实,由于专业性要求更是缺少对企业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企业计提坏账准备的核算。
经办行对应收账款回款监控存在盲点。应收账款回款监控实际上是对应收账款真实性的事后核查的辅助手段。但是由于保理业务应收账款回款专户一般开立在二级分行,在现行会计核算制度下,下级行无权限查询上级行内部账户,导致客户回款情况经办行客户经理无法及时查询,同时由于对保理业务的错误认识,往往忽视了应收账款回款监控,只是简单认为只要客户能按期还本付息就不存在风险。
客户经理轮岗制度。客户经理轮岗本身无可厚非,通过客户经理轮岗可以暴露出风险隐患,杜绝客户经理道德风险的发生。但是对于信贷业务专业性较强的产品,通过简单轮岗(特别是轮岗后将管户权交由没有信贷经验的新手),事实上不仅起不到防范风险的作用,相反只是让该业务继续沿袭前任客户经理的支用审核及贷后管理习惯,只是让风险暴露时间进一步推迟而已。
三、由于保理业务自偿性非常强,一旦发现风险往往缺少必要的风险缓释措施。
首先应收账款悬空导致经办行无法行使追索权,由于保理业务支用与应收账款形成了一一对应关系,如果在支用业务过程中在操作环节上未能逐一落实,容易形成虚构应收账款套取我行信贷资金,而一旦虚构应收账款形成事实,会导致我行债权悬空而无法行驶追索权,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覆盖债务的话,形成不良在所难免,为了压缩不良,甚至形成企业主“绑架”银行的情况。其次由于缺乏相应抵押物及企业股东个人资产,一旦逾期很难实施资产保全。如果出现应收账款虚构,尽管企业法人及股东与我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但由于实际资产较少,该保证合同对其约束力并不大。
保理业务发展的建议:
客户准入关。在发展保理业务过程中,严格客户准入是关键。经办行在客户准入过程中除了对准入的要求严格核实外,还应该重视企业的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审慎发展贸易流通类企业。一旦在保理业务出现风险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资产便于信贷产品的替换,从而达到缓释风险的效果。
对增值税发票的核实。通过企业购买安装的税控机系统查询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可以避免“先开后废”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办理保理业务的时候应该避免受理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一般在次月10日以后受理为宜。
对应收账款的核实工作。除了在支用时核实应收账款以外,还应坚持每月对企业的应收账款进行核实工作。如果保理业务买方还能配合的前提下,为了不增加买方的工作量,可以考虑支用前与买方销售部门或质检部门进行核实,支用后再与买方财务部门核实,通过增值税发票核实以及对应收账款的交叉核实,应该可以避免虚构应收账款的现象,当然如果买方企业能全力配合就应当通过多个部门的核实。
应收账款回款专用账户开立在经办行。按照现行会计制度,下级行不能查询上级行内部账户,但上级行对于下级行的内部账户不仅可以查询,同时也可以通过下级行的内部账户进行扣款,如果专用账户开立在经办行,经办客户经理就可以随时查询企业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杜绝间接回款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