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银行内部,审计和稽查常常是难以区分的,有的银行称其进行内部经济监督的部门为稽核部、稽查部,有的银行称其为审计部。到底这二者有何差异,二者之间是否又有某种联系?本文结合银行业实际情况,做一个简要分析。
一、银行审计与稽查的差异
从二者定义上来看,审计是对被审计对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作出证据搜集及分析,以评估银行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并就评估结果及一般公认准则之间的相关程度作出结论及报告。
稽查主要是指考察、核实银行经营管理活动中某一个环节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违反规定程序。相对于稽查,审计的遵行性,流程规范性、权威性要更强一些。
从二者承担的角色来看,在银行内部,审计作为内部经济活动的监督部门,主要承担三大类别的审计任务。一是效益性(效率性)审计,即检验内部各部门、各业务条线的运作程序及运作方法是否符合银行战略目标中的效率性及效益性要求。二是遵循性(规范性)审计,即评估各部门、各业务条线是否遵守国家、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内部等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 三是责任型审计,即评估银行领导干部在职务任免等事项前或任期中的经济责任,考察员工在轮岗转岗前的履职情况。
稽查主要是针对银行金库、尾箱、各个业务环节操作规范性、部门、人员履职情况做出周期性的评价和要求。相对于审计,稽查主要针对某一部位、某一环节、进行重复性评估,着眼点相对较低,基本属于审计任务中的遵行性审计,而审计在任务和目标上,更加倾向于服务、咨询、管理的角色。
从二者的开展方式上看,审计没有比较固定的频率,或者采取较低的循环频率,审计主要根据一个时期的内控和风险管理目标,确定高风险部位和环节,以项目为依托,进行纵向式评估,换言之,审计需要随时追踪风险和内控薄弱环节,并且根据项目和对象不同,适时调整每次实施的方法和步骤,而不是针对所有业务、所有环节进行既定内容的简单评价。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银行采用风险导向型审计模式,也正是基于业务和规模的急剧扩大,风险部位更加分散,促使审计加速转型。
相对而言,稽查更强调按照一定的频次、一定的周期、既定的检查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的对象也基本覆盖银行各类业务、产品、部门的关键环节。
从二者的服务对象上看,审计的主要服务对象是董事会或者高管层,审计形成的成果为管理层进行战略选择和流程优化提供决策参考。稽查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业务条线、部门经营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稽查成果为中层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了解自身操作、管理与既定标准之间的差异,改善工作方式、控制风险隐患。
二、银行审计和稽查的共性
一是审计和稽查均是银行内部为了实现内部控制、防范各类风险、提升运作效率、提高经营效益而设置的监督方式。
二是审计和稽查都是相对独立于银行其他部门和条线,本身不应承担任何营销、经营管理活动,有权对其他任何部门、人员进行操作、管理、履职等内容的监督检查。
三是审计和稽查均应保证自身按照一定的程序、遵循既定的规则、标准,对银行内部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内公布评估结果且提出相关改善要求,并跟踪后续进展。
三、银行审计和稽查之间的联系
审计和稽查应该在目标上做到互为补充。审计侧重于对风险管理和优化内控事项的监测、分析、评价,审计活动往往需要通过大量的审前分析、审中取证、审后跟踪,可以说是一个以项目为中心开展的系统工程,而稽查相对来说是一种更为便捷的监督手段,它通过周期性、重复性的对所有关键环节、风险隐患易发部位进行测试、评估,达到内部控制的最基础目的,就是防住风险、不出案子。首先应通过一定频次的稽查,保证银行能防住风险,同时从审计的角度出发,分析风险趋势、分布和成因,变被动防御风险为主动化解、缓释和规划风险,实现内部监督的高层次目标。
审计和稽查应该在职能上做到更加专业。从二者承担的任务上和服务对象可以看出,审计应该更加侧重于提供决策层所需要的管理咨询服务。
作为商业银行,其经营准则就是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追逐更灵活的盈利模式和更高的收益永远是商业银行的最高追求。作为决策层的重要“参谋”之一,审计在不仅仅是把规范性审计、效益性审计、责任型审计作为任务完成就了事,而更加应该注重对审计事项的分析研究和审计成果的综合运用。
从决策者的角度看,他们想要看到的不只是一份审计发现问题报告,他们更需要一份针对该项目或者问题的详细研究咨询报告,他们需要详实的数据分析、可对比的成本收益分析、可对比的效率提升分析等等。比如,通过审计发现某个业务流程不合规,需要进行流程再造或者制度变更,如果管理层仅仅看到简单的问题描述,是无法做出决策的,审计应该进一步充当咨询服务的身份,通过大量的调查分析,用数据说明该流程不合规导致业务经办效率处于何种水平,对其他环节的影响程度,由此导致的成本增加额以及收入损失额。假设改善流程后,各项指标会达到一个怎样的效果。决策者面对这样的咨询报告,才有决心和信心拍板。审计成果才能不停留在监督整改这样的传统领域,而是直接参与到银行的决策和管理活动中。
而稽查的周期性强、每次的评价内容相对固定,基于这样的特性,如果单纯靠人的力量去完成所有的监督活动,那就需要一个非常庞大的队伍,应该更加注重将系统化、非现场化工具引入稽查活动中,将评价项目进行优化分类,使部分评价内容稽查频次更高,部分评价内容频次降低但稽查质量提升。
例如,通过评价内容指标化,建立各个环节的监测指标体系,通过各类业务系统直接导入经营活动数据进行持续评价,并分析监测指标变化趋势,形成指标类评价内容全天候跟踪稽查。通过稽查方法模型化,减少因稽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导致的人为干预,更为客观、真实、一致地评价各个同类环节和对象。通过稽查过程的“去人工”化,减少人力成本和现场稽查开支,精简稽查人员队伍,充实审计人员队伍,从而又能更为有利地推动内部监督高层次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