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底网点都会上缴本月收缴的假币,我所在的网点每月没收的假币数量不多,但是每张假币没收时,我们都向客户详细说明,宣讲下银行在收缴假币方面被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但是仍有相当的客户认为:他们绝对不会主观故意的来使用假币,拿假币到银行办理业务的本身就是受害者,不应该让他们再次遭受损失。
去年,我所在的网点遇到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女子来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在存入的两仟元人民币中有一张假币,经办柜员发现后,告知其规定要在假币上加盖“假币”章,并且要没收。然而,客户死活不干,在营业厅里大吵大闹,我行工作人员无论怎么劝说解释,她都不听,并将她丈夫叫来一同吵闹,目的只有一个:银行应该将假币退还给她!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死磨硬缠,我们准备拨打110电话请客户认为的有权机构人员来做个评说,这对夫妻才骂骂咧咧的离开了营业大厅。另外,还遇到过一些客户以不认识假币为由,要求再次查验假币,若把假币给他们看,有的客户就会当场撕毁甚至当场吞食。还有些客户错把银行优质服务当做“软弱可欺”、“凡事好商量”,抱着侥幸的心理,将自己误收的假币往银行存,希望通过我们的错失使假币变成真钞。作为银行工作人员如果不坚持原则对假币进行没收,其行为对社会、对自身的危害都是极大的。
危害一:不没收假币或误收假币,会增加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让危害广大民众的假币的流通更加畅通无阻。说严重一点,对假币不予没收,不进行处理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助纣为虐”的行为。有些犯罪分子在经常性的试探中,胆子越来越大,“经验”也越来越“丰富”,国家与群众蒙受的损失也必将越来越严重。
危害二:不没收假币或误收假币,会严重损害银行的服务形象。假如在假币没收的问题处理上,个别员工不坚持原则,有放松现象,有些被没收了假币的客户就会质疑:为什么别人的假币可以不没收,而我的就要被没收呢?继而对银行服务表示怀疑,甚至通过其他途径诋毁金融机构。
那么,做为银行工作人员,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呢?
一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加大对真假钱币的认知度与识别能力。只有自己真正学会了鉴别,我们才能在实际工作中,准确甄别假币;只有自己具备了良好的识假技能,我们才能应对各种各样的客户。
二是按照规章办事,切勿违反国家关于反假币的相关规定。凡事要一视同仁,不要因为某些原因而放弃对假币的处理。一旦处理尺度不一,其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是相当大的。据说,曾经在一家银行网点,同样两人存钱,一人的假币被银行没收,另一人的假币则退还给了客户。结果,前者以银行“不作为”、“执法不一”等等为由,将该网点大门堵了一天,这一做法严重影响了银行的声誉。
三是定期向社会公众宣传反假币的相关知识。只有不断提高国人识别假币的水平,增强国人的反假意识,才会让制假、贩假者没有“市场”,才能让假币没有容身之地,才能真正根除假币。一旦广大人民群众都学会了识别假币,全社会的反假币工作就会拥有很好的群众基础,这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