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城镇化未来将成为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农村城镇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把我省建成国家重要的粮食生产和现代农业基地、全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因此,当前农信社如何适应新时期城镇化建设的新要求,加大支持力度,助推经济转型和平稳发展,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明晰市场定位,改善经营环境。一是农信社要始终坚定以支持“三农”和新农村建设这一市场定位。农信社姓“农”,如果背离了这一定位,农信社支持新农村建设就会成了无水之源,无本之本。二是农信社的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中有一部分是因政策性原因形成的,建议国家尽快采取相应政策措施,除兑付央行票据置换农信社不良贷款外,还可通过增加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等方式,解决农村信用社因不良资产、历年亏损过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三是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工作的支持,支持农村信用社按信贷制度开展业务,为农村信用社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协调纪检委、公安局等帮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为农信社服务新农村建设创造宽松的资金环境。
实行信贷倾斜,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信贷投放。农信社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特色明显,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原则,着力推进重点工程、路网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公用事业工程。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三农”服务日用百货、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以及农村城镇连锁超市,搞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完善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要发挥信贷导向作用,支持现代新农业项目和产业,支持优质高效和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特色农业;对农村社区兴起的商贸区、个体户和民办养老院、托儿所、综合服务中心及连锁服务业,通过联保、互保方式,提供配套信贷支持;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对有商业价值的楼宇或商铺建设,以使用权或收费权作担保发放贷款,进行优先支持。
提升服务水平,形成长效机制。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新课题,生存在农村的农村信用社应从理论上研究深、研究透支持策略,作出中长期的业务发展规划,从实践上大胆探索,创新服务平台。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涉农贷款总量,提高涉农贷款占比,灵活放贷,切实满足农民的合理资金需求。完善服务功能,加快“金燕快贷通”的开通工作,遵循“先评级、后授信、再用信”的原则,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阳光操作”的办法稳步推开,有效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积极开办代收、代付、代理等中间业务和网上银行、理财咨询等;争取政府及部门支持,开办支农金融超市,推行“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操作,让更多农民和居民一样享受各类金融服务。
创新信贷品种,延伸服务领域。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开办贷款品种满足农民不同需求。例如开办农民教育类贷款,支持贫困农民接受技能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技能和素质;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其他中介组织,在有效抵押担保后给予信贷支持;拓展创业类贷款,对进城创业、具有偿债能力的农民积极提供资金支持;对符合贷款条件、立足农村创业的青年试办创业贷款;试办巾帼创业贷款,扶持一批农村女能人创业;积极试办党员扶贫贷款、计划生育小康工程贷款、温暖工程贷款等救助扶贫贷款等。同时延伸信贷领域。对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农村住房和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在确保还款有来源的前提下,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相应支持和服务。试办农民住房贷款,引进商品房按揭贷款方式,探索农民住房按揭贷款形式;在城镇化程度较高的乡村,对具备借款主体资格、落实有效担保抵押的农户,发放普通农民公寓建设贷款。开办基础设施贷款,支持中心村镇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