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2日,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中国首次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工作总结座谈会”,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二局、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统计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在二十国集团(G20)华盛顿和伦敦峰会上,胡锦涛主席与各国领导人一致承诺将对本国进行“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2009年8月,我国正式启动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中国进行的首次FSAP评估。经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12个部门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中国FSAP评估团近三年的努力,评估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主要评估报告的英文版已于2011年11月和2012年4月分两批次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网站全文公布。
会议对三年来的FSAP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和总结。会议认为,中国首次FSAP评估的圆满完成是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三年来,各部门按照为我所用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的原则,对内高度协调、密切配合,对外认真沟通磋商,积极争取于我有利的结果。同时,通过与评估团的充分沟通和交流,各相关部门进一步熟悉了国际组织的评估方法,锻炼了人才队伍,凝练了工作机制,积累了评估经验,也将有利于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国际金融合作与交流。
会议指出,此次FSAP是中国金融体系首次接受国际组织进行的独立评估,实际上是从国际视角对我国金融体系和制度框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稳健性“体检”,是我国金融稳定自评估的重要补充。评估团撰写的一系列评估报告充分肯定了中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和维护金融稳定的成就。中国首次FSAP评估的圆满完成和评估报告平稳公布,履行了我国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向世界展示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金融改革和发展成就的认可,提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加深了世界对我国金融部门的了解,有利于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评估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在国际上进一步树立了我国金融体系严格执行国际标准与准则的正面形象,为我国更深入地参与国际金融标准与准则的制定和修订打下了坚实基础,也为我国在二十国集团(G20)等国际组织中发挥更大影响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虽然受到分析框架和资源局限等因素的影响,评估报告存在未能充分理解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和特点的情况,但从总体上看,报告提出的许多建议对我国完善金融体系、促进金融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们要认真总结评估经验,深入研究评估报告,结合中国金融体系实际情况,借鉴、吸收FSAP合理建议,巩固成绩,查找不足。
中国FSAP部际领导小组组长、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中国首次FSAP评估把握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的最佳时机,取得了圆满的成效。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仍很严峻,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形成机制等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市场环境将发生相应的变化,金融业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产品结构不断演化,国际金融标准与准则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维护金融稳定面临新的挑战。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总基调”和“守底线”,扎实推进“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的落实,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根据不断完善的新标准,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继续加强和改进金融宏观调控,完善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深化金融机构改革,大力发展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深入推进金融体系市场化进程,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危机管理和金融稳定框架。要加深与国际金融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在推进巴塞尔Ⅲ等国际标准与准则实施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改革,主动参与国际金融标准与准则的制定和修订,增强国际标准与准则的适用性和公平性。
作为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体系的25个国家(地区)之一,中国今后将每五年开展一次FSAP更新评估,并在每次FSAP评估结束两年后就建议落实情况接受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国家同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