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8-22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二届第一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来自36个FATF成员、8个区域性反洗钱组织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外交部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全会讨论通过了阿根廷的互评估报告,鉴于阿根廷反洗钱体系存在着较大缺陷,全会决定由FATF主席致信阿根廷政府表示关切,并将派高级代表团访问阿根廷,阿根廷将执行强化的互评估后续报告程序并将由国际合作审查工作组进行审查。全会并讨论通过了丹麦、西班牙和瑞典的后续报告,鉴于三国取得的重大进展,其将退出常规后续报告程序进入两年一次的更新程序。
全会通过了新支付方式、信托和公司服务提供商两个类型研究报告,对其存在的洗钱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报告将在FATF网站发布。
为响应二十国集团(G20)的要求,全会讨论通过了利用FATF建议支持反腐败工作的参考指引和信息介绍文件,会议认为有效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措施将使腐败活动更加困难且更容易被发现。
全会继续讨论了第四轮互评估的准备工作,总结了前期对部分建议的修改意见,将就此继续征求私营部门意见。
会议讨论通过了更新“FATF公开声明”和其他被监控国家/地区进展报告文件 (详见: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36/0,3343,en_32250379_32236992_46236900_1_1_1_1,00.html) 。公开声明继续重申对伊朗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重大缺陷的关切,呼吁继续对其金融机构和公司进行适当反制措施;声明继续关注朝鲜反洗钱/反恐融资体存在的重大缺陷,呼吁成员继续对有关风险予以关注;鉴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承诺实施FATF标准并制定了改进行动计划,FATF将其从公开声明转到了进展文件,鼓励其迅速落实行动计划。对于其他被监控的国家,FATF分析了其进展情况,呼吁这些国家继续采取行动落实FATF建议;鉴于卡塔尔和阿塞拜疆落实行动计划取得的重要进展,FATF结束了对其国际合作审查程序,并建议其与各自参与的区域性反洗钱组织一起继续改善国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自愿纳税计划(Voluntary Tax Compliance)的最佳实践文件,并对扩散融资、国家战略风险监控、自由贸易区洗钱等问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