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0-25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一届第三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来自35个FATF成员、8个区域性反洗钱组织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其他国际组织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外交部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全会讨论通过了印度的互评估报告,以及弥补有关缺陷的行动计划,在印度政府承诺继续努力执行FATF标准的基础上,全会一致同意给予印度FATF正式成员资格,至此,FATF成员达到36个。全会还讨论通过了沙特阿拉伯和巴西的互评估报告。
全会讨论并一致通过了欧亚反洗钱组织(EAG)、西非政府间反洗钱组织(GIABA)、东南非反洗钱组织(ESAAMLG)成为FATF准成员的申请,至此,8个区域性反洗钱组织已全部获得FATF准成员资格。FATF主席与各区域性反洗钱组织主席还召开了首次会议,就互评估程序、国际合作审查程序、低能力国家、第四轮互评估、中长期战略规划和类型研究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将FATF和区域性反洗钱组织的合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有利于各组织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协调。
全会通过了货币服务业和兑换商洗钱风险类型研究报告和全球洗钱/恐怖融资威胁评估报告。其中,全球洗钱/恐怖融资威胁评估报告为认识全球层面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提供了新的视角。
全会讨论通过并发表了关于鼓励海外资产回流的税收减免计划声明,申明任何此类计划不应影响该国执行符合FATF标准的反洗钱/反恐融资措施。
会议讨论通过了“FATF公开声明”和其他被监控国家/地区进展报告文件。公开声明重申了对伊朗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重大缺陷的关切,并呼吁成员向金融机构发出通知,要求金融机构特别注意防范有关风险;鉴于朝鲜、埃塞俄比亚、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的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具有重大缺陷,且未制定相应的行动计划以弥补这些缺陷,FATF呼吁成员对有关风险予以关注。对于近期由FATF进行合规审查的24个国家或地区,进展报告欢迎有关国家为弥补其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存在的缺陷采取的积极行动,并敦促他们按照各自向FATF提交的高层政治承诺和行动计划及时间表,继续改进其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提高执行FATF“40+9项建议”的合规水平。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第四轮互评估标准和程序、间接汇款、国家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全球洗钱/恐怖融资战略监控等问题。
将在此次全会后开始任期的FATF第二十二届(2010-2011年)主席路易斯·乌鲁提亚先生(Mr. Luis Urrutia)(墨西哥)向全会阐述了在其任期内FATF的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继续在全球范围内贯彻FATF标准、加强反洗钱对反腐败工作的支持、促进金融包容性、帮助低能力国家提高反洗钱/反恐融资工作水平及第四轮互评估有关准备工作等。
FATF第二十二届第一次全会将于2010年10月在巴黎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