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大同分行把强化信贷作业监督作为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重点来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加强整改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信贷作业监督风险把控作用,实现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辩证统一、协调一致,法人作业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提高对信贷作业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各支行、网点及时转发总行及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款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将法人贷款及个人贷款的作业工作要点、风险防范环节以通知、提示等形式告知相关的业务操作部门及客户经理,号召学习掌握;切实加强信贷业务放款核准和放款后作业监督工作,严格落实贷款发放前提条件,对于不符合监管合规性要求和国家行业产业政策及工行贷款规定的贷款坚决不予核准放款,把好贷款发放最后一道关口。
严格审核监督合同各要素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是否出现漏填、错填、涂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借款合同有瑕疵,不完整、不规范的,立马退回支行整改。对有审批前提条件的信贷业务,监督核准人员根据授信审批提出的条件、和管理要求,查证经办行提供前提条件落实的证明材料,逐笔、逐项、逐条审查条件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到位。对前提条件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核准。
建立了法人作业监督按月、按季通报制度,对放款核准和作业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信贷业务风险提示》、《信贷作业监督意见书》等,做到发现问题不掩盖、不放任;按季通报本行信贷业务办理情况,对作业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典型问题予以汇总,并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要求,避免类似问题反复发生。同时,还要求相关部门配合好信贷作业监督,形成上下协调,部门密切配合,共同防范信贷业务风险的良好局面。
适度运用核准环节的“倒逼”机制,督促相关人员采用即时整改与限时整改相结合、实质性整改与承诺整改相结合、变更审批意见与尽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的排除各类问题、风险和隐患。对前提条件或准前提条件落实不到位,融资用途、支付对象与申请审批资料不一致,传统做法、经验做法与现行规定相抵触等重大问题,监督支行即时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予核准。坚持做到不合规不放行、资料不齐不放行,从而严格履行总、分行合规放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