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个人客户经理日常工作,助推个人业务发展,实现“激励有力, 约束有效”的考核目的,建行株洲分行对年初下发的《个人客户经理考核办法》进行了大幅度修订,使其更加真实的反映个人客户经理营销技能和履岗情况,同时引导各基层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管理水平。
责任明确。按照实际履岗情况,对专职客户经理按照客户、存款、产品、系统、网点评价、加减分等6大类18个细项进行百分制考核。每个细项都有量化指标,能够自我测评、按月考核。所有考核项目都是按“突出KPI指标、淡化非关键指标”、“突出个人营销技能、淡化网点资源因素”和“突出可量化考核和上下联动作用”的原则来选择设定的,与个人客户经理岗位职责结合更加紧密,工作重点导向也更加明确。
激励有力。根据省行员工绩效管理办法的要求,该行将个人客户经理纳入客户经理序列进行绩效管理。个人客户经理的考核结果与其个人绩效、职务晋升、评优评先挂钩。为加大激励力度,该行专门设立了个人客户经理专项考核基金,按月考核,按季兑现;设立了“年度优秀个人客户经理”荣誉称号,按年度考核得分直接评选。同时,对考核得分排在小组前20%且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个人”的个人客户经理,优先推荐职务(等)晋升。
约束有效。为公平起见,该行将个人客户经理的总考核期定为两年,具体考核短、中、长相结合,分为月(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考核期考核三类,以此强化考核约束力。月度考核结果运用重“利”,直接影响个人客户经理专项考核基金的分配多寡;年度考核结果运用重“名”,对于年度内小组考核排名后10%且得分低于75分的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并进行诫勉谈话;考核期考核结果运用重“位”,对于小组考核排名后10%的客户经理,将退出所在岗位且两年内不得再担任客户经理,岗位空缺由市分行在全行范围内择优选拔。
业务发展,机制先行。至此,株洲分行已搭建起从基层行负责人、营业主管到营销主管、客户经理等全套绩效考核机制。我相信,在这些机制的同频共振下,株洲分行的各项业务必将日新月异,步入新的更快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