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一天,在繁忙的业务中,我迎来了一位年约50岁的阿姨,手持身份证和填好的开户单,要求办理开户业务,并要求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网银盾,在核实客户身份无误、确认手机为本人持有后,我准备为该客户办理开户业务,因是客户主动来办网银的,我就向客户问道:“请问你以前用过网上银行吗”?客户反问:“小妹子,办网银盾,送电脑有这种事吗?”我问她怎么回事,客户告诉我:“通过朋友介绍,只要到建行办理网银盾,把网银盾给他,就送电脑一台”。听她一说,我就知道客户被骗了,于是告诉客户:“网银盾18元一个,怎么能送你价值几千元的电脑,你肯定是遇上骗子了,在我行开通网银的客户,从来没有遇上办网银盾送电脑的好事,骗子拿着你的网银盾,会把你的钱转走的,你千万别相信。”客户听我这么一说,变得警醒起来,决定不再理会这个骗子,当问及她朋友及电话时,客户却怎么也不愿说,随后客户道谢后匆忙离开了网点。最终就没有为客户办理开户业务。但后面又来了三个中年妇女也是一样的情况,都被我行说服了。
通过这个事件,不难看出,犯罪分子试图通过电子银行渠道骗取文化层次低、不懂电子银行业务、年龄偏大的客户,对她们进行网络诈骗,此事骗子可能是想在客户未存款的情况下借用其网银盾办理信用卡,现在各种新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这就要求我们柜员在办理开户、签约电子银行产品业务中,要多看、多问:
1.开户、签约时,一定要通过1019交易进行身份证信息核查,核查中仔细审查身份证有效期与电脑中身份中有效期是否一致,对客户身份证上地址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核对身份证确认是否客户本人,如遇到相貌变化较大,又难以把握时,可让客户提供其它的证件进行补充,如行驶证、户口本等信息,主动与大堂经理、主管、柜员互动,核对是否本人,减少冒名开户的风险。如果客户为外地身份证,可通过6104交易查询开户情况,是否存在频繁、多头开户现象。
2.签约电子产品之前, 一定要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告之电子产品的功能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对于主动要求开通电子产品的客户要询问其开通电子产品的用途,对交易金额较小、使用较少的客户,应提示客户设置交易限额,定期修改网银登陆密码和交易密码。
3.签约电子产品过程中,一定要当场核对客户手机号码是否为客户本人使用,通过客户拔打我行有来电显示的座机或手机进行核对(不建议拔打客户手机号码,客户可设置呼叫转移功能),当签约成功时,可让客户打开手机看是否能收到我行95533发来的签约开通短信。
总之,作为一名银行柜员,每天面对的都是重复与繁锁的柜面业务,只有在日常工作中认真、细心,按制度办事,勤于思考、善于观察,才能将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到实处,将风险杜绝在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