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我部民营企业客户股东结构、股权变动情况,确保信贷材料的真实性和法律性文件出具程序的合法性,排除在当前复杂经济形势下可能影响资产质量变化的各种风险因素,切实强化信贷基础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开展了“民营信贷客户法人及股东签名签章真实核查”的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由营业部风险部牵头组织,公司业务部、小微企业部联合参与,检查采取了分小组分头检查的形式,确保检查的效率和检查结果的真实。一是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搜集的民营企业客户的工商登记情况、公司章程备案情况、公司公章备案情况、法人及股东签字签章样本的原件与复印件,检查结束后,应交由公司部专夹予以保管,以备在今后的贷后管理工作中比对备查。二是对检查发现的存疑问题,经办部门应与平行作业风险经理采取通过对客户单位逐一实地调查的形式进行核实查明,详细整改核实情况。三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支行、客户部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时间表,按期落实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落实整改的,营业部将对相关责任人按贷款全过程管理办法进行违规积分,在规定期限内完全整改到位的,可酌情减免相应积分。
为了杜绝我部法律文书存在瑕疵,确保我部信贷资产质量安全,针对此次检查暴露出来的薄弱环节,特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支行、客户部在对民营企业客户进行法律文书面签时,必须严格落实双人面签制度,且对新客户的法定代表人首次签字时,应要求核对签字人的身份证明。
2、凡我部新的民营企业客户在授信审批获得通过之后,业务申报支用之前,均应向我行提供其签字、签章样本。
3、我部民营企业客户在我行进行业务申报、担保等需出具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时,原则上要求客户经理到场面签,特殊情况如确实不能现场面签时,要求客户经理与我行预留的签章样本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