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长治分行积极加强委派会计主管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明确授权事项和范围,规范不良行为。一是委派会计主管必须认真履行主管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应由自己负责监督办理的业务,做好重要事项的授权工作;二是委派会计主管未在岗时,由其他有权人授权或转授权给规定人员代理行使授权职责;三是转授权要按规定作好交接登记,特殊授权业务代理授权人必须告知会计主管,经会计主管同意后再进行授权,代理授权人行使授权业务要有记录;四是市分行将不定期检查委派会计主管授权情况,如发现会计主管不认真履行授权职责,推卸责任,市分行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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