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省分行对基层行二名员工违规自办业务的处理决定,建行大同和平街分理处高度重视,再次组织全员学习了总、分行的禁止性规定,对落实禁止性规定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明确总、分行禁止性规定是员工从业“禁区”和职业操守“底线”,是总、分行为严肃员工从业纪律的“边界”和刚性要求,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禁止性规定要熟知于心;二是加大对执行禁止性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会计、个银主管要对各自员工的业务操作和日常行为检查到位,特派员要对有权检查人履职情况进行认真督查,对员工思想重点关注,确保分理处落实禁止性规定取得实效;三是明确对违规情况严肃问责机制,要求员工始终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充分认识省行对违规问题处理的严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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