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授信额度项下单笔授信业务审批工作操作流程,统一审批标准,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风险管理部重申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授信额度项下单笔授信业务审批实施细则》,要求各支行、各客户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申报单笔授信业务审批,并对相关细节进行了从严要求。
1、审批授信额度项下的单笔授信业务必须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申报材料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1)有效期内的授信额度审批批复和信用等级审定批复;(2)授信业务请示文件;(3)对应类型的额度申报书;(4)借款人最近一年与最近一期财务会计报告(一个季度内在同一级行多次申报的贸易融资、保证类业务,可不必重复提供);(5)其他申报要件。如:与本次贷款支用相关的交易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资金使用计划等)。
2、《中国建设银行经营周转类信贷业务申报书》第二部分信贷业务审查中“信贷用途审查”必须详细阐述本次申请贷款的具体用途,不能简单复制授信申报书中相关内容;“业务背景分析”应根据最近报表以及已发放贷款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借款人本次贷款需求(请注明计算步骤)并计算本笔贷款的经济资本占用和调整后的风险收益。
3、业务申报书第二部分信贷业务审查中“还款来源”应针对本笔贷款详细阐述,包括生产经营产生所估算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不能笼统写为“销售收入”。
4、业务申报书中最新一期财务报表必须是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数据。最新报表数据确实不能及时上传的,需另外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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