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 活动是吕梁市委决定开展的,于2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召开“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决定,从3月1日开始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我行按照市委“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 活动和省行建晋函【2012】193号文件通知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市分行定于2012年4月14日—18日在全行组织开展员工参与非法集资行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支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集资活动活跃,已成为危及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银行员工参与其中引发的案件严重危及银行资金安全。各支行、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借助此次排查活动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监管部门和上级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职业道德操守,教育员工远离和杜绝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本次排查工作,市分行成立了由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任组长;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为成员的员工参与非法集资排查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任务,并认真分析汇总,向市委排查办、省分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等。
二、各支行、各部门要加强业务风险管控,认真组织开展风险排查工作。各支行和部门要把员工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等行为列入今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教育和法纪意识教育,消除个别员工试图通过非法集资谋利的念头;强化开户管理,严格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和开户审查制度,防止虚假开户;规范资金存取、转账、挂失、网银签约等业务操作行为,加强对票据、印鉴卡、重要单证的管理,严格执行授权、对账等制度,防止非法集资资金“借道”银行结算网络进行流转;加强印章管理,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的登记审批制度,防止违规用印;加大稽核监测力度,不断完善数据模型,提升对资金大进大出、快进快出等业务的稽核监测能力,增强技术防控的效果;加强对柜面业务和员工交易行为的检查、审计,实行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防止风险积聚扩散;加强媒体信息检测,及时掌握可疑线索。
三、各支行、各部门要严格执纪,严肃查处参与非法集资责任人。在加强对员工教育和管控的基础上,对于排查或日常发现员工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苗头的,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有效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对于经调查核实属于非法集资活动的责任人,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按规定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维护铁的纪律,发挥违规惩戒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