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省分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后,吕梁分行个金部立即由专人负责对此项工作内容进行落实,将人民银行的文件转发到所辖网点,要求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升全体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切实履行对客户的风险提示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同时有效维护银行合法权益。按照文件要求,(一)对于无CVN码的银行卡,各网点要积极联系持卡人,通知其及时换卡;(二)加强持卡人安全用卡提示。网点应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和安全用卡教育,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向客户发放《安全用卡须知》,加强客户用卡方面的安全宣传;通过网点LED、液晶电视显示屏、ATM等渠道提示持卡人勿设置简单密码,提醒客户定期更换密码,提高客户安全用卡意识和技能;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看待目前银行卡市场存在的风险,维护社会公众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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