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银监会出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项制度,吕梁分行结合实际情况,将银监会明确的“七类案件风险信息”纳入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报告管理,促进完善了案件管理的工作流程。
银监会明确的“七类案件风险信息”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要求各支行、市分行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发现可能演化为案件但尚未确认案件事实的风险事件进行识别、研判,对构成案件风险的,要及时上报主管业务行领导,同时向市分行纪检监察部报告,确保按时将案件风险信息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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