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推进前海金融创新,构建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信贷产业体系。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大力推进前海开展场外交易市场发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资本项目开放和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等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模式创新。加快推进深港银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利用香港低成本人民币资金支付前海开发开放和重点产业发展。争取更多前海地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展人民币债券,拓宽实体产业领域债务融资渠道。鼓励银行业机构通过金融产品、业务流程及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加大对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产业的信贷支持。加快组建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性金融机构,丰富金融服务市场主体。推动新型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畅通以资金为核心的各类要素交易环节,提升要素市场金融服务层级。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结算基础设施,支持跨过企业在前海设立全球结算中心。
六、强化金融服务功能,保障社会民生普惠建设
(十七)切实做好普惠民生各项金融服务,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为重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农转居失业人员、归国留学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及残疾人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等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不断扩大受众覆盖面,积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试点,大力发展消费信贷业务,着力扩大居民文化、旅游、健身、养老、家政等服务消费需求。优化银行卡受理环境,推动金融IC卡升级运用,拓宽小额消费运用领域。引导和支持第三方支付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功能,发展小额消费信贷保险和小额人身保险产品,大力推动各类涉及公共利益的责任保险发展,稳步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扩大商业车险的费率浮动范围。
(十八)切实保障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市政府投融资任务和城市更新项目,优先满足轨道交通三期、沿江严肃、抽水蓄能电站和核电站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社会投资范围,引导更多社会民间资本进行水务、环保、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事业和民生领域。支持各金融机构配合市、区政府探索保障性住房投融资体系,扩宽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稳步推进保险资金以债券和股权形式参与投资社会医疗事业、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投资和养老服务机构。
七、强化金融扶持功能,支持实体经济外溢发展
(十九)推进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便利企业贸易外汇收支活动,促进对外贸易稳步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推广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提高境内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研究第三方支付机构外汇业务需求,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与支付特点的管理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根据深圳企业对外贸易发展需求,加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力度,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覆盖面和影响力。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促进企业进出口贸易稳步增长。深入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的需求。继续扩大以深圳为基地的跨境人民币代理行清算网络的覆盖面,为境内外企业提供高效跨境人民币清算服务。积极组织辖内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开展矿井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培训,促进深圳矿井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十)推进外汇服务和业务创造,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外汇服务水平。支持外汇主管部门稳步推进非金融机构办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提高开办外币带兑业务机构比例,便利境内外旅客货币兑换,服务我市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开展外汇政策宣传活动。增强涉外主题合规意识,营造良好的本外币兑换环境。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远期结售汇、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等金融衍生业务经营资格;进一步加强全球先进管理、跨境融资和离岸金融等方面的业务创新力度,综合运用国际贸易融资、内保外贷、境外融资贷款以及出口信用保险等金融手段,扶持外溢型企业实现汇率避险保值。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针对外向型企业外汇避险工具的专业业务培训,逐渐提高和增强外向型民营企业对外汇金融衍生品的认知度和综合运用,提升涉外主体的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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