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0-08-12 12:33:09 来源:银监会
(一)开办信用卡业务的申请书;
(二)信用卡业务可行性报告;
(三)信用卡业务发展规划;
(四)信用卡章程草案,内容应至少包括卡的名称、种类、功能、用途、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限制)及使用方法、信用卡账户适用的利率、面向持卡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商业银行、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五)信用卡卡样设计草案;
(六)信用卡业务运营设施、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介绍;
(七)与相关身份证件验证系统和征信系统连接和使用情况介绍;
(七)经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信用卡业务系统和灾备系统测试报告和安全评估报告;
(八)信用卡业务运行应急方案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九)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十)信用卡业务的管理部门、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介绍;
(十一)申请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十二)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按照审慎性原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可由内部专门机构或委托其他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至少包括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对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审定情况、各业务环节信息资料的保护措施设置情况、持续监测记录和追踪预警异常业务行为(含入侵事故或系统漏洞)的流程设计、外挂系统或外部接入系统的安全措施设置、评估期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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