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黄金积存业务(GAP)是指客户在我行开立黄金积存账户后,采取主动积存或定期积存的方式,按固定克数或固定金额购入我行黄金产品的业务。对于黄金积存账户内的黄金余额,客户可以选择到我行提取实物或赎回(向我行卖出)。
二、开户方式:
客户可以在工行网点理财柜面开户,也可登陆工行网站,在“网上黄金”栏目下“黄金积存”项目选择自助开户;
三、交易品种:
目前我行黄金积存业务的积存产品是我行带有“中国工商银行”标识的“如意金条”,经过上海黄金交易所认证的黄金指定加工企业铸造的、成色为AU99.99的条块黄金,规格为20克、50克、100克、200克、500克、1000克六种。
四、交易单位:
按金额积存起点200元,按克数积存起点1克。
五、交易时间:
黄金积存相关服务的时段为,柜面交易时段为每日营业时间内、网上银行交易时段为每日9:00—22:30。
六、交易渠道:
客户可通过我行柜面和网上银行渠道发起黄金积存业务开户、注销,签订主动积存或定期积存协议,办理积存金赎回;客户领取购入黄金的发票及提取积存金实物时,须通过我行柜面渠道办理。
七、报价:
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我行黄金积存报价实行一日一价或一日多价。交易行每日通过系统报出黄金积存产品报价。
八、开办地区:
全国范围;
九、产品特色:
面向个人各户,投资方式灵活、投资门槛低,积少成多
十、业务流程:
(一)客户与我行签订协议并开立黄金积存账户。
(二)客户选择品种、单位金额或单位克数进行我行黄金产品的积存,包括主动积存或定期积存。
(三)客户积存黄金后,我行承诺客户可以在我行库存基础上自由选择提取积存黄金产品实物或赎回。
(四)客户只有在提取积存黄金后,方可获得积存“如意金”的所有权。我行累积的待产或在产的原料金、半成品等不作为客户所拥有的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