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建行基层机构纪检监察特派员,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挥监督作用,才能不辱使命?我认为应做好以下三点:
一、不断学习,努力强化自身素质
随着我行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新产品的不断推出,新的风险点不断出现,这就使得案件防控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大案要案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纪检监察特派员肩负着我行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使命,需要特派员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先做好建行业务的“行家”,再去做纪检监察的“专家”。充分掌握自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业务条线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是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前提。
二、把握重点,有的放矢提高效率
按照总行下发的《纪检监察特派员工作手册》的相关规定,纪检监察特派员主要担负八个方面的工作职责:1、督促驻在行领导人员尽职守规;2、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案件和重大违规防查;3、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从业教育;4、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行为排查;5、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积分管理;6、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信访工作;7、开展调查研究;8、报告要情和工作信息。通过认真学习和工作实践,笔者以为,督促或协助驻在行开展从业教育是工作的重中之重,无论是违规操作,还是责任事故,归根到底是人的因素。因此,必须充分利用晨会、员工大会、网站、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员工从业行为教育,引导员工养成规范从业、合规操作的良好习惯;其次,要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通过对驻在行领导班子及重点部位员工日常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等问题,及时做好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工作。
三、找准定位,到位而不越位
纪检监察特派员作为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派出人员,直接对上级纪委和纪检监察部负责。特派员开展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绝不能把自己游离于驻在行的经营发展之外,不要单纯为了监督而监督。要充分理解驻在行员工的发展愿望和发展需求,立足于自身的工作职责,为驻在行的发展献计献策,认真传导好上级行的政策、决策,及时发现并纠正驻在行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协助驻在行在合规经营的框架内快速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合规经营与业务发展并不冲突。合规经营最大的好处在于保障驻在行稳健可持续发展。但确实存在部分驻在行领导和员工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纪检监察特派员对工作有畏难情绪,监督检查的效果也就打了折扣。因此,特派员只有真正做到了“特派而不特殊、督导而不领导、到位而不越位、融洽而不融化”,才能真正发挥监督职能,为建行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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