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沅江支行的同事打了个电话给我:“你有一个95533工单,我们调阅资料显示你于2007年5月27日为客户刘先生成功办理信用卡一张,刘先生表示非常愤怒,从未办理,现信用卡造成逾期,要求银行给一说法。”我一听顿时蒙了,对于刘先生我根本不认识,从资料上显示该客户是某单位的员工,经打电话询问核实,才知该客户并非某单位员工,那么该客户的信用卡是如何申办成功的呢?
2007年,我确实有到某单位进行信用卡营销,几经周折,才询问到该客户为某单位员工的老公,可是他们现在已离婚。焕然大悟,在单位进行信用卡营销时,我并非一对一亲见客户本人签名,由于过分追求指标和任务的完成,而且时间紧和任务量大,很多细节没有注意到,等到收成时,自然是欣喜万分,只要要素齐全,就往上呈递,却遗忘了核实关键要素的真实性,才会造成这样的错误。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情况,是因为在如今的营销信用卡过程中,我们忽视了质量和风险。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便把一打信用卡申请表拿给朋友或者同学,希望他们能够发动身边的人给自己帮个忙。
“三亲见”即“亲见本人、亲见身份证原件、亲见本人签名”。亲见本人是首要环节,在营销过程中必须要确定信用卡的申请是本人的意愿,必须将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进行核对。无论是什么情况,都不能受理由他人代交的信用卡申请资料。
一张信用卡若没有按照“三亲见”原则做审核,所带来的后患是无穷的。伪冒办卡、伪冒用卡涉及到客户的征信问题,影响银行的服务形象,更关乎客户对银行的信任。落实信用卡“三亲见”是双基管理所需控制的关键风险点。
所以说,外出营销信用卡我们更应该长一个心眼,做到三亲见,三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