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刚入行时,看到业务主管在登记《大额交易报备清单》,感觉特别的诧异:为什么需要反复关注这些交易?后来随着对银行工作的不断认识才了解到,这是我们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部分。
所谓反洗钱,即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商业银行由于经营货币这一特性,成为犯罪分子在放置、离析和归并洗钱“三部曲”中的第一选择。加之,银行能够通过为客户办理账户开立、资金存入、支付等业务,加强客户身份识别,通过对客户交易记录的保存、分析,达到识别可疑交易、防控洗钱犯罪的目的。因此,商业银行在反洗钱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从国际经验来看,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集中在金融领域。
2006年10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①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②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③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④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
整体上看,商业银行都积极践行《反洗钱法》给予的各项义务,形成了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制度。然而在具体实施操作时,现实与制度往往存在矛盾:1、日益激烈的竞争往往让金融机构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方面有所放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在有效的身份证明基础上。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对超过一定金额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银行对于这一要求的执行是不同的。我们可以经常听到这样的声音:“怎么只有你们银行需要身份证啊?”或是“两张身份证都是我的,怎么就用不了啊?”。在竞争激烈的资源抢夺战中,各大银行都在大力发展客户资源。而存在洗钱嫌疑的客户往往都拥有比较大额的资金,从而成为各大银行眼中的香馍馍。在业务发展与指标考核的压力下,反洗钱意识往往成为了牺牲品。2、交易记录保存制度笼统含糊带来压力让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时力不从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金融机构保存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作为反洗钱调查的证据,当需要进行调查时,要求这些金融机构依法律规定提交其客户身份登记材料及其交易资料。由于我国目前只笼统地规定了交易记录保存期限,并没有对交易类型不同的记录进行区分,这就给银行从业人员带来了难题。一方面要求相关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要求银行从业人员了解客户的相关资料,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人力成本。3、繁复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不利于有效地开展反洗钱工作。我国现有的大额交易和可以交易报告制度线路较长,对基层行、主报告行以及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来说,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一笔交易,通过层层上报,然后向下层层追踪,最后将调查情况上报,环节较多,时间较长。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努力:1、加强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意识。洗钱是一种智力型、知识性、隐蔽性的犯罪,要保证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具有懂法律,熟业务、有反洗钱经验的银行从业人员。事实上,银行的普通从业人员,对于反洗钱的工作性质、法律法规、以及反洗钱的手段并不熟悉,因此在反洗钱措施的落实方面,并不能取得很好的效果。这就需要对全行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意识,能够在办理业务时,第一时间辨别其洗钱特征。2、完善立法,健全和保障实施反洗钱制度。任何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健全的制度。而制度的形成,离不开法律的支持。要形成健全的反洗钱制度,离不开国家立法。由于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健全,这就要求上级部门根据我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完善立法,为各大银行反洗钱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立法支持。3、建立反洗钱人才队伍,为基层行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反洗钱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专业队伍。将知识与案例相结合,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丰富和提高银行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培养一批专业的反洗钱业务骨干,充实反洗钱队伍,从而为基层行反洗钱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