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信用卡中心的电话,主要是一名由我营销的汽车卡客户出现逾期未归还情况,且目前已失去了联系。该客户是一名福特翼虎车主,年龄较小,曾在益阳和长沙经营手机销售,经信用卡中心走访、核实,该客户两家店面现已停止经营近3个月,联系客户直系亲属,都以该客户已满18岁为由,拒绝为其银行欠款承担任何责任。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我再次深刻认识到营销信用卡工作中,真正落实好“三亲见”的重要性。如果该客户之前填列的工作单位是虚假的,如果客户填列的直系亲属联系人是虚假的,如果该客户的申请表是由他人代签的,那么对于这笔拖欠我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件事情提醒我们,在为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中,一定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风险意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的责任意识,对于那些非主动营销,零星或者批量主动交表申办的客户,定要特别严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如工作单位、以及直系亲属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确认是客户亲笔签名。
二是对于团体办卡情况,应按照营销规范上门受理,并对团体进件清单上的每位申请人落实“三亲见”,绝不能图完成任务,图省事或者相信熟人而不对每位申请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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